出口退税操作,何去何从

Paul.Christy
我公司11月进出口手续齐,理初期是工贸企业,带有生产字样,会计是新手,应该成纯粹的外贸企业,却被国税局鉴定为生产企业,11月底出口了一个产品,这个月始理退税的时候麻烦来了。国税局说不能退税,因为实际是采购了别人的产品再出口的,不是自己生产的产品。 现在国税局的意见是去工商改营业执照,把生产去掉。但是这样的话,工商局估计会叫重新核名,因为没有生产了,但是11月的出口已经了,商和货代的也都了,退单上也是工贸公司的名字。求教各位高手,像这样的情况该如何。退税率是17%,工厂的税点是10%。真的无比的痛苦,求解救。 1-改经营范围把生产去掉,花钱保留原名称? 2-继续以工厂的名义退税?把原有的退回去重新原材料的? 谢谢了
2014-05-29 31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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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情况,建议先联系专业的出口退税代理公司咨询具体的解决方案。以下是一些可能的选择:

1. 改经营范围:如果采取这样的方案,确实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来保留原名称,同时需要重签合同、更新出口许可证等手续,处理起来比较繁琐。同时,改变经营范围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信用评级和经营状况。

2. 继续以工厂的名义退税:可能存在风险,因为国税局已经认定你们是生产企业,如果继续以工厂名义退税可能会被认为是虚假申报,导致产生一定的法律风险。

3. 暂缓退税:可以考虑在退税事项中暂缓退税,等待更好的解决方案。

总之,建议先联系专业的出口退税代理公司咨询,以寻求更准确的指导。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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