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增值税的问题,请各位老大赐教~~~

黄晓秋
关于进口增值税的问题,现有一公司向通过我公司进口一些原材料,请问各位大臣,如果通过方式的话,那么报关的时候,缴交的增值税,应该以我公司还是对方公司作为抬头名称。如果是以我公司作为抬头,是不是这部分的增值税以及关税,到每月申报的时候,又能否抵扣呢?如果不是的话,最后结算的时候,是不是将所有费用连同税费作一个总价,增值税专用给对方公司呢,望各位大臣赐教~~~
2014-05-20 32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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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答案如下:

1. 报关缴交的增值税应该以进口方对应的公司作为抬头名称,即您公司向海关缴交的进口增值税应该以进口方公司名义缴纳。

2. 进口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但是需要满足抵扣条件。具体来说,如果您从进口方购买的原材料属于您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并且所得货物和服务用于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时,可以申请抵扣进口增值税。

3. 最后结算的时候,需要将所有费用连同税费作为一个总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给进口方公司。进口方公司可以根据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退税。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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