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货企业回询证函 的注意点

chilyzhang
这几年全国国税对于外贸企业 申报退税 审批监控比较严格。对于申报退税金额较大(退税金额8万以上),敏感产品(电子产品,针织服装,木制品,羊绒制品等),往往需要对上游供货企业发询证函。 对于经常到询证函的供货企业,往往税务局关注力度较大。在供货工厂所在地的税务局到询证函后,首先要让工厂填写企业自查表(主表),附表1(自营产品)附表二(外购产品) 附表三(委托)。供货工厂到函件后,填写企业自查表主表 ,和附表(根据相应的生产方式填写) 填写企业自查表 关键在于附表。 其中:附表一(销商品调查明细表) 销商品运输情况。根据运输上面的情况来填写。比较容易出错的地方是:发货日期(根据出库日期填写,不要写票日期。)。运达地址:深圳地区一般写地址。或者写对应的出口码头。 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欢迎各位福友多多交流!!
2014-03-18 67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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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填写附表的注意点之外,供货企业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填写企业自查表和附表时,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虚报或者篡改数据。

2. 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询证函:供货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询证函,如果无法按时回复,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

3. 保持沟通畅通:如果税务局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供货企业需要积极配合,并保持沟通畅通,确保所有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4. 每次询证函的信息可能有所不同:供货企业需要了解每次询证函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供证明材料。

5. 注意保护商业机密:供货企业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商业机密,只提供必要的信息,不得泄露涉及到企业的机密信息。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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