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厂和贸易公司

吴2
有两个公司,无竞争关系。 工厂 a 贸易公司 b 因为贸易公司b没有报检资格,所以用a公司作为工厂代为报检,由贸易公司b报关。 出提单时候,发货人处显示的是工厂a的信息 产地证也是显示工厂a的信息 这样给客户的清关资料(包括箱单,,提单,co等),都是工厂a的信息以及签章 这样的操作方式是否可以?会不会影响客户清关?
2014-01-19 1563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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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回答:
这样的操作方式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会根据客户的国家和地区的海关条例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清关时需要提供的所有相关证件和文件应该与出货人、生产厂家以及贸易公司之间的关系一致。因此,如果贸易公司b扮演的是经纪人的角色,报关后应该提供完整的出货人和工厂的信息以及正式的产地证。如果贸易公司b是批发商或者零售商,那么更好的方案是与a工厂共同合作,完成所有报检和报关程序,然后共享所有相关销售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客户在清关过程中需要提供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商业发票、提单、原产地证明等等。如果出现任何疑问,他们有责任向所在国或地区的海关部门进行咨询或提供其他必要信息,以确保顺利完成清关程序。
2023-06-22
追问:
  • Enid.chan
    报关和清关是可以分的。清关所需的资料:提单,箱单,产地证等保持一致就可以。
    2014-02-09
  • jerry3
    没问题!
    2014-02-09
  • Iqbal
    没有任何问题 正常操作
    2014-02-08
  • alex.wang
    路过留名!!!!
    2014-01-30
  • Athena.Zheng
    可以的
    2014-01-29
  • Nancy.Hable
    不影响 清关资料和报关资料可以不一样  清关资料保持一致就不会影响客户清关
    2014-01-27
  • Janice3
    这种操作方法不会影响清关的,最重要是资料能对得上就没问题,很多货物的出口都是自己没出口权,用其他公司的名义出口都可以,这些不用担心的.
    2014-01-27
  • Michelle14
    先帮楼主赞一个
    201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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