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有两间不同公司名分别是ABC和EFG,都是去英国但不同的港口,ABC公司的港口是Belfast,EFG公司的港口Southampton,但货代一直找不到EFG公司的舱位,客人因等货用所以要求将EFG公司的货和ABC公司的货夹一只40呎柜到Belfast,他们会只行分货并运送到EFG公司。船务文件我跟客人说只会出ABC公司,因提单的收货人是ABC公司,但客人回覆说fp和装箱单要分开两间不同的公司给他们,请问船务文件是否只可以用同一间收货人的名称?应怎样分开两间公司的fp和装箱单给客人?[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