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条款,英文全称为:Delivered At Place,也叫目的地交货,是指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在此术语下,双方所承担的义务:
方的义务:方承担将货物运送到达指定目的地并交付给方(不用卸载货物)之前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出口货物时报关手续和货物装船所需的各种费用和风险等等,如果方把货物运送到达指定目的地后,按照运输合同负担指定目的地和卸货有关的费用,所产生的费用方无权要求方归还(除非当事人双方另外有约定)。
方的义务:方则承担方将还没卸载的货物交付给方之后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进口货物时清关手续和卸载货物时所需的各种费用和风险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DAP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空运,海运和陆运),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结合联运。
另外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新的Incoterms® 2010和旧Incoterms2000是同时适用的,在新的合同中要表述清楚用哪一个,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把握的话,和客户协商接着用DDU也OK;.如果使用新的Incoterm[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