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品海运出口程序
化工品一般包括非危险品和危险品两种:
一种是非危险品:货物必须经过化工研究院做(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以此来确定货物为非危险品。
另一种是危险品:危险物品是指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可能危害人身的安全、健康或者损害运输工具、设备以及其它财产的物品或者物质。它必须经过化工研究院做(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确定为危险品。
危险品可分为9类:一是爆炸品;二是气体;三是易燃液体;四是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五是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六是毒性(有毒的)物质和传染性物质;七是放射性物质;八是腐蚀品;九是杂项危险物品。
而对一般化工品及危险品的海运出口,可以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订舱:在订舱前,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将以下3份文件。
1、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2、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3、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准备好。
4、需要出运的货物委托书,托书上必须注明中英文品名、化学分子式、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 no.)、联合国危险品编码( un no.)、货物包装、以及特殊要求,以方便申请舱位和危险品申报;如果涉及到转运,需要向船公司确认中转港是否有限制。
二、提供申报资料:提前7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
其中包括:
1、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注: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2、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它由海事局签发,一般有3份正本货申报单;一份海事局留底; 一份货代留底;一份进行船申报;
根据以上单据,并按照正确的数据、品名、箱型等到海事局进行货申报,然后再根据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
三、仓库:
1、退回两张箱申报单给仓库(车队)安排装箱。
2、危险品包装鉴定结果单复印件(进港证) 加盖公章交给仓库(车队),安排进港
3、仓库装箱证明书四、船申报(船代来完成):
1)、一份正本货申报单交给船代 (申报单上注明关单号,箱号,净重,封号) (近洋提前48小时安排交给船代)
2)、仓库装箱证明书复印件
四、提供报关资料。
危险品化工品出口报关相关资料正本包括核销单(自2012年10月份起,国家已取消核销单一步骤进出口),,装箱单,报关委托书,出口报关单,报检委托书(需要商检的需提供商检通关单),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等在三天前必须提供完整。
根据以上单据,并根据货申报单、箱封号等进行报关。而对那些暂时进出口的办理,除以上单据外还需提供针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说明,如有保证金收据也需提供。
五、装箱进港:由于危险品是船边直装,所以一般是在船开前装箱。
装箱分三种方式:
1、 货主自行送货至危险品仓库内装,货主需在船开前3天内把货物送到货代公司指定的危险品仓库;
2、货主自行送货至码头内装,货主需在船开前三天内把货物送到订舱指定码头,由货代安排码头进行内装作业;
3、 到工厂装箱,货主需提前准备好货物,货物装箱后一定要在集装箱的四周贴上大危标,如果所装的货物一旦泻漏会对海洋造成污染的话,还需要贴上海洋污染标记,同时拍照取证;这中间要注意危险品的拖车或者内装都必须使用具有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车队,费用按照等级来计算。
还有货申报截止时间为开船前48小时,所以必须在此时间前提出箱子。
再是由于截止货申报同时要提供箱封号的,所以必须在此时间前提出箱子。
六、提单确认件将在船开前二天提供给出货人确认。[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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