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8.3测试是为了确保航空运输安全,并满足客户对含锂电池货物的运输需求,根据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可充电型锂电池操作规范。
一、UN38.3测试产品范围:
1.各种动力二次电池(如动力车用电池、电动道路车车用电池、电动工具用电池、混合动力车用电池等);
2.各种手机电池(如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镍氢电池等);
3.各种小型二次电池(如笔记本电脑电池、数码相机电池、摄像机电池、各种圆柱型电池、 无线通讯电池、便携式DVD电池、CD和MP3播放器电池等);
4.各种一次电池(如碱性锌锰电池、锂锰电池等)。
二、UN38.3测试包装要求:
1、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如安装在手机、照相机、对讲机、笔记本电脑等),
电池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2、除非安装在设备中,每个包装件如果装有超过 24个原电池或 12 个电池
必须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每个包装件必须用标记说明内含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
施。
2)每票货必须有随机文件来说明包装件中装有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
的特殊措施。
3)每个包装件必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 的跌落试验,而不损坏包装件内
的电池或元电池,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原电池与原电池)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4)除非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否则每个包装件的毛重不得超过 30kg。
三、条件限制:
交运的锂电池及锂电池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条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非危险品)运输。如果下述任一条件无法满足,则应按 UN3090 或 UN3091 的危险品收运要求操作
(一)、对锂含量的限制
1、对于金属锂或锂合金原电池,锂含量不得超过 1g;对于锂离子原电池锂当量含量不超过1.5g。
注:原电池亦称做电池芯。
2、对于金属锂或锂合金电池,锂总含量不超过 2g,对于锂离子电池锂当量含量不超过8g。
注:上述“锂含量”是指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的阳极上具有的金属锂的量。
而对于锂离子电池,以克为单位的“锂当量含量”的计算方法是以 0.3 乘以额定容量的安培小时。例如:某手机锂离子电池的额定容量是 800mah(800毫安小时)
四、哪里可以做UN38.3测试?
根据民航规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机场货物收运部门应对锂电池进行运输文件审查,最重要的是每种型号的锂电池UN38.3安全检测报告。该报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可由我们申请。如不能提供此项检测报告,民航将禁止锂电池进行航空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