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SDS简介:
MSDS说明了一种化学品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如何安全搬运、贮存和使用该化学品的信息。作为提供给用户的一项服务,生产企业应随化学商品向用户提供安全说明书,使用户明了化学品的有关危害,使用时能主动进行防护,起到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化学事故的作用。目前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并实行了MSDS制度,要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在销售、运输或出口其产品时,同时提供一份该产品的MSDS。
二、MSDS目标:
迅速、广泛地将关键性的化学产品安全数据信息传递给用户,特别是面临紧急情况的用户,使他们免受到化学产品的潜在危害。
三、MSDS化学产品安全数据信息包括:
化学产品与公司标识符;
化合物信息或组成成分;
正确使用或误用该化学产品时可能出现的危害人体健康的症状及有危害物标识;
紧急处理说明和医生处方;
化学产品防火指导,包括产品燃点、爆炸极限值以及适用的灭火材料;
为使偶然泄漏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应采取的措施;
安全装卸与储存的措施;
减少工人接触产品以及自我保护的装置和措施;
化学产品的物理和化学属性;
改变化学产品稳定性以及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的条件;
化学物质及其化合物的毒性信息;
化学物质的生态信息,包括物质对动植物及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对该物质的处理建议;
基本的运输分类信息;
与该物质相关的法规的附加说明;
其他信息。
四、抄写国外相同产品的MSDS(SDS)是否可以通过?
目前,国内不少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采用两种方法来编制MSDS(SDS):
一、抄写国外大公司相同产品的MSDS(SDS);
二、通过购买少量国外相同产品,从而获得卖方提供MSDS(SDS),然后把它改成自己产品的MSDS(实际上,即使不购买卖方的产品,只要索取,一般外国公司均会提供他们产品的MSDS)。
第一种方法可能存在两个问题:
一、相似化学品的毒性数据(LD50)可能相差很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也不一样;
二、如果网上的MSDS(SDS)是数年以前公布的,那么相应的数据或法规就很有可能已更新。
第二种方法存在的问题:
如果产品为混合物,一般说来,很难在国外找到完全相同产品的企业。就算有,卖方产品的有关法律条文不一定符合买方所在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