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美国公司在国内选择了一个合作伙伴,全权授权这家中国公司以其名字在国内开展业务,同时出具了一份授权委托书,这份文件在国内有效吗?需要办理什么公证认证吗?
答案是肯定的,所有国外文件要在国内有效使用,就必须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手续。美国授权书公证认证流程:
首先由美国公证人对其办理国际公证,然后送州务卿办公室认证,最后送中国领事馆认证。
遇到一个难题,请帮助:
需求:美国公司给中国公司一个授权书,用于到北京的一个政府部门办手续。因为原作是英文的,要求提供一个中文的译文,并要求出具一份“译文与原文一致性公证”。
反复咨询深圳某区公证处结果:不能出具。他们只为由他们出具的、原文是中文、译文为外文的公证书出具“译文与原文一致性公证”。
也试过了另一种办法:译文上加盖公证处“翻译专用章”,但政府部门不接受。
想让美国公司去办,但有困难:他们找了加州的5家公证处,都没有出具过中文的公证,也不知如何操作。(自我解释:可能是,人家老美们认为,英语的东东应该是通行天下的,还用得着考虑其他文本?)他要求我提供中文的一套公证书格式供他们参考。
我的难题:
1.中文是原文、英文为译文的这种东东(也就是国内向国外出具的)能找到,网上就有,但英文为原文、中文为译文的东东找不到任何参考;有谁有这方面的参考提供一下
2.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1)先在美国将英文翻成中文。可以在当地请当地的翻译社或个人进行翻译。
(2)然后要求,翻译社或翻译的个人出具证明,说明他们的中文翻译和英文是一致的。并要求他们对他们的这个证明,取得公证。
(3)因为美国和国内不同,公证人不是政府机关或法院,大部份是经过审核的个人公证人。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公证在文件上的签名的确是本人的亲笔签名,他们是没有公证其他的。这是因为,基本上美国的社会是尊重和相信个人的,如果你说这个翻译是正确的,那它们就相信这个翻译是正确的,你的签名是你保证你说的这句话。公证人是保证你的签名是你的。所以公证人并不管你说什么。虽然比较负责的公证人,会稍稍留意一下内容(因为怕被利用),但是他们基本是不管内容的,他们基本只管公证,签名的确是本人的签名。
(4)不过仅仅是这样,可能还不能直接在国内用。所以还要再进一次手续,也就是到中国领事馆去,再一次公证。
所以,翻译社或翻译的个人英翻中:
1.翻译社或翻译的个人出具证明,说明翻译是和英文是一致的
2.去公证人(notary public)那里签名并公证翻译社或翻译的个人的签名,代表对出具的证明负责。
3.去所在地,郡/县书记员办公室(office of county clerk)认证。
4.去所在州,州务卿办公室(secretary of the state 或是 state attorney general office)认证。
5.到中国领事馆去办理一次认证。
6.寄到国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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