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玩具的一般教育要求是:有利于促进幼儿体、德、智、美的全面发展;符合儿童年龄特征,能满足其好奇心、好动和探索活动的愿望;造型优美,反映事物的典型特征;活动多变,有助于鼓励学习;符合卫生要求,色彩无毒,易于清洁、消毒;符合安全要求等。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的玩具,即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所有产品和材料。

一、机械和物理性能

1.正常使用

2.可预见的合理滥用

3.材料

4.小零件

5.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度及强度

6.边缘

7.尖端

8.突出物

9.金属丝和杆件

10.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11.绳索和弹性绳

12.折叠机构

13.机械装置中的孔、间隙和可触及性

14.弹簧

15.稳定性及载重要求

16.封闭式玩具

17.仿制防护玩具

18.弹射玩具

19.水上玩具

20.制动装置

21.玩具自行车

22.电动童车的速度要求

23.热源玩具

24.液体填充玩具

25.口动玩具

26.玩具旱冰鞋及玩具滑板

27.玩具火药帽

28.类似仿真武器玩具

二、燃烧性能

1.一般要求

2.胡须、触须、假发和面具及其他含毛发或其他附属材料的头饰玩具

3.化妆服饰

4.供儿童进入的玩具

5.软体填充玩具

三、特定元素的迁移

四、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9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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