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y聊跨境:【热门必看】欧盟代扣代缴后,德国税金计算方式确认!
欧盟为了实现增值税电子商务一揽子计划,让所有企业在简化、公平的竞争环境中成长。对《增值税指令》进行了多项修改,已于2021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这将影响到企业对消费者(B2C)跨境电子商务活动适用的增值税规则。这些规则是由欧盟理事会于 2019 年 11 月通过《第 2019/1995 号指令》(电子商务增值税指令)确立的。
2021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欧盟税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代扣代缴
2、终止低于22欧元的进口增值税豁免政策
3、废除远程销售起征额
4、推出一站式(OSS)注册申报服务
此次税改意味着未来欧洲市场的税务合规化,以前利用低申报来控制成本的卖家将会迎来新一轮的洗牌,低价抢占市场的乱象能得到有效整治。对于卖家来说,只有迎接挑战,积极配合税务合规,把精力放在不断优化产品和运营上,拥抱平台与政策的新变化。
关于申报:
在销售环节,亚马逊平台对商品实施代扣代缴,交易时与该销售主体在买方所在国家是否拥有VAT税号无关。代扣代缴将按照到货国(买家所在地)的税率自动进行计算税金。
下图可直观看出税改前后的区别。
关于计算方法:
我们在德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与税务局联系,税务局认为所有销往德国的订单亚马逊应进行代扣,但从这个月收到的数据来看,目前亚马逊只进行了部分代缴,可看数据当中的CQ列。
CQ列“MARKETPLACE”为平台代扣代缴订单。
“SELLER”和空白部分是需要自行缴纳的订单。
因此在数据的筛选上计算上可分为三步进行:
1.筛选CQ列的MARKETPLACE部分,后BQ列选德国,BP列选择所有国家,得到的BA列的金额求和,是亚马逊代扣且应代缴给德国税务局的部分,这部分放置在43项(免税销售额),在申报回执上用该金额除以1.19,显示净销售额。
2.筛选CQ列的SELLER和空白部分
(1)BQ列选德国,BP列选德国,得到BA列的金额是未代扣代缴部分,需要自行申报;
(2)BQ列选德国,BP列选德国之外的所有国家,CA列剔除有税号,得到的金额是除去B2B的远程销售未代扣部分。
这两部分求和后除以1.19放置在81项(应缴销售额)
3. B2B订单放置在41项(B2B销售)
以上是申报回执需要的显示项,除此之外还需要申报ZM申报,主要是B2B销售的明细项申报,具体筛选的方式为:
BP列选DE,BQ列选欧盟国,CA列选有税号。得到各笔订单的金额得出ZM申报明细,后将该申报明细上报到税务局。
以上是沙之星跨境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政策和亚马逊情况所得到的最终结果,也是较更为合理的计算方法,祝各位卖家商祺。
税改计算常见问题解释
B2C,目的国没有库存就没有税号,这种不是按照目的国的税率,在发货国申报的吗?
答:7.1之后全部是目的国原则,没有库存就不需要申报,但亚马逊代扣的部分要给到对应的国家税局。
没有税号的代扣代缴的税金那部分给到税局,又没有进行申报不会有问题吗?
答:不会,亚马逊会通过OSS进行申报,到时候各个国家的税局都会有明细,在货物发出国不需要申报,只需要申报本国应收部分的税金即可。
亚马逊代扣代缴不是不适用OSS的吗?
答:都是要OSS的,只是亚马逊用亚马逊的来报了,就不需要买家自己注册自己报了,IOSS和OSS都是用的亚马逊的统一号码
如果我们是在IT站点里面销售,但是发货国是德国发到其他欧盟国家的,然后这部分代扣代缴会是在哪个国家代扣代缴的啊?
答:其他欧盟国家,一直以来的核算都不考虑站点的,只会考虑货物发出的国家和买家收到的国家,其他国家没税号的话也没关系,OSS系统申报上去,会给对应国家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