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落地!7月1日起,私转私、公转私10万元起或被监控?

610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正式文件,试点为期2年,7月起先在河北省率先试点,10月起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针对该管理办法,不少外贸小伙伴有些忧虑:新规对我有没有影响?贸易货款还能不能正常提现

莫慌!今天就来详细解析一下央行新规,具体说了啥~

划重点:针对“现金管理”!

规范重点

全面规范大额现金业务,包括明确大额现金存取业务、优化大额现金取现预约、大额现金存取登记制度等。通俗来说,就是优化人民币现金的管理和监测。

金额起点

1、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

2、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 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如何监控

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其中大额的提取还需要预约。商业银行同时应将相关信息上报至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

严查故意规避行为

有人想说,超过10万才会被重点监控,我拆分成小金额不就行了吗?想太多哈亲!

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会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可能推向全国

新规的意义,是为建立大额现金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也就是说,通过三省市试点,总结积累经验,然后有可能推向全国。

现金管理,并非“突袭”!

其实大额现金管理制度并不是突然凌空出世,早在去年115号,就已经出来了。只不过当时还是征求意见稿,没有太引起太多的关注和重视。

早在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就有规定:一次性提取现金20万元以上的,应请取款人必须至少提前1天以电话等方式预约,以便银行准备现金。

201612月,央行宣布修订《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此前的大额现金支取没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到了今年,央行开始规范大额现金业务要求,这一次进行试点管理,肯定是为了将来统一制度做准备。

现金把控,央妈想干啥?

那么,如今正式行政法规出炉,央妈的目的是什么呢?

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反洗钱,打击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现金交易相对非现金交易而言,交易痕迹少,可以有效割裂资金流动的链条,规避稽查追踪,便于隐瞒交易事实、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

正是因为这种特质,现金常被各种黑色、灰色交易认为更加“安全”,所以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现金交易来逃避金融体系的监管和执法机关的调查,成为洗钱的重要手段之一。

现在无论通过银行进行转账交易,还是通过第三方支付,都会留下交易记录,都能够有据可查。电子支付方面已有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也早已纳入监管体系之下。而社会资金交易中一个漏洞就是在现金交易这一块,没有留下痕迹。

因此,正常贸易往来想要提现的外贸小伙伴们可以放心:正常提现是通过与国内具备资质的支付机构或银行合作,进行资金下发。整体流程合法合规,与现金交易无关联。

当然,咱们央妈和美联储不太一样,常常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新规的其他深意,还可以细细品味一番~

除了反洗钱以外,可能还有以下目的:

1、 防止资金外流。香港是人民币最大的离岸市场,而深圳香港之间现钞跨境流动较频繁,把人民币从深圳运到一桥之隔的香港,就可以在那里很容易的换成外币,如港元、美元等。在全球货币“大放水”背景下,更需要谨慎。

2、 理清社会流通资金流向。电子支付发达的当下,实际上现金需求仍然非常旺盛,社会流通现金今年没有下降,实际上逐年还有所上升。现金流通综合效率其实不如电子支付,国家肯定想要弄清资金流向,以便制定相应政策。

3、 避免出现挤兑,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近两年,因为谣言或恐慌,造成中小银行储户集中排队取现的情况并不罕见。这样就容易造成挤兑现象,引发风险。

好啦,今天的科普就到这里。总而言之,各位外贸小伙伴不用对新规有所疑虑或担心,只要是真实贸易往来,大可放心提现~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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