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公告、官方解读和试点一个月来的信息观察,我们提示进出口企业在面对“两步申报”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点:
1.“进口”
“两步申报”仅在进口环节,出口是不适用的。
这个说来简单,搞混了就闹笑话了。
有企业问我们:“是不是只要报最基本的几项,海关就放货?”这样问确实没法直接说“是”还是“不是”,因为我们知道这是一家只做出口的企业,说“是”呢,就把企业坑了,因为出口时仍然要申报全部105项申报项目,但说“不是”吧,好像这样理解“两步申报”也说得过去。
关键是要分清楚,“两步申报”只在进口环节适用。
2.“提前提货”
这是“两步申报”改革带给进口企业的最大“福利”,如何用好,是企业要想清楚的:
一方面,对提货时间有迫切需求的企业一定要充分用好“两步申报”的改革政策,确确实实会解决企业的“痛点”;
另一方面,没有那么迫切需求的企业不是不可以去试,但意义就没那么明显了,毕竟“两步申报”有着不同以往的一些特殊要求。
综合这两方面,我们的提示是:无论用不用“两步申报”,都应当是在全面了解政策规定并结合企业业务实际进行冷静衡量后的决定,当用则用,不要错失机会,不当用也无需“凑热闹”。
3.“涉税、涉证、涉检”
选择“两步申报”的企业一定要事先准确掌握进口货物是否“涉税、涉证、涉检”,千万不能搞错了。
一是在概要申报阶段要求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同,我们以“9+2+n”概括,欢迎参考《9+2+n》一文;
二是在概要申报阶段要求申报的内容也不同,需要事先做好准备,例如,涉税的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备案编号,原有申报模式以及不涉税货物采取“两步申报”都没有这一要求;
三是一旦概要申报后,修改非常麻烦,还有受到处罚的风险,当然,不是全都不能修改,但总归还是慎重为妙。
4.查验
“两步申报”可以解决提货的问题,海关可以接受第一步只申报少量项目,但海关从来没有说过不查验或者少查验,而且,在《解答》里专门强调“两步申报的模式下,海关对货物的布控查验,只会出现在第一步概要申报后到提离货物前”。
企业在这一点上不要有什么不切实际的理解,“单单相符”和“单货相符”的最基本要求是一以贯之的,而且,一旦查验发现问题,概要申报提供的提前提货的便利就无从谈起了。
5.完整申报和完税
原有申报模式下,一次完整的申报和完税都是货物放行的前提,“两步申报”将企业提货放到了完整申报和完税之前,但是,与海关从来没说不查验或者少查验一样,完整申报和完税的要求并没有任何改变。
而且,完整申报仍然是要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完成”,再次提醒进口企业注意,切不可以为第一步概要申报后提了货就万事大吉,没有在14日内完成完整申报,滞报金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