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商标,一直实行的都是“申请在先”的原则,从字面的意思,我们应该也可以清楚的知道,及早的注册商标,是对本身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是对企业费心力宣传品牌的一种有利的答复。

童年时,大家应该都看过《黑猫警长》,该动画片是1984年播出的,一直以来都广受儿童们的喜欢,今天我们要说的主角,也和这部动画有关,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在2018616日申请注册第31671229黑猫警长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1戏剧制作、培训等服务上。但是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发现,该商标与2011年方某在类似服务上注册的引证商标近似,所以决定驳回诉争商标在第41类指定服务项目上的注册申请。该商标申请人对于驳回不服,便提起了诉讼,目前此案件正在审理中。

上文中,注册与已经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确实是会被驳回的。那么我们注册商标,就是为了商标的专用权,可是商标权,在什么情况下会消失呢?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一、商标注销

1、商标法定期限到了,还没有进行续展,或者续展没通过的。

2、商标申请人申请注销商标,或者注销该商标在某些商品类别上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会在死亡日或终止日起的一年内,还没有办理转移手续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二、商标撤销

1、因为违反商标法得相关规定而被撤销。一是由于商标权利人自行的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或者是自行的改变注册人名字、地址以及其他注册相关的事项等;二是自行的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3年没有使用注册商标的。对此,商标局有权撤销该注册商标。

2、争议撤销。根据我国法律,如若数个当事人所争议的商标确属相同或者类似,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以此来维护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

3、三年不使用将会撤销。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超过三年不进行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无效撤销的申请。

三、商标无效宣告

1. 注册商标有明显的瑕疵。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

2. 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注册商标。比如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的。

商标在注册以后,也一定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使用。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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