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产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经常会被汇总表与增值税报表之间的差额困扰。我们就一起来讨论一下汇总表出现差额应该怎么办。首先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汇总表第六栏出现差额,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

汇总表第6栏的差额是因为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额与申报增值税的销售额不一致导致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及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以下简称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按现行申报办法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根据国税总局201816号公告要求现已取消预申报环节),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因此只有信息齐全才可以进行出口退税的申报。

而增值税申报是包括信息不齐的部分。所以当出口的关单信息出现信息不齐的情况导致本月无法申报或者只能申报部分出口退税时,两者的数目就会不一样,进而出现汇总表第6栏的差额。计算公式为: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本年度正式申报退税业务的销售额-本年度增值税销售额。你可以根据公式自己推算一下,自己的报表出现差额是否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的,如果是因为此类原因出现的汇总表第6栏差额是可以忽略的,正常进行退税的申报与审核即可。

除了上述情况,还有常见的汇总表第25栏出现差额,这种情况是否也是可以忽略呢?咱们下次会接着讨论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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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5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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