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手机,就不得不提“小米”,这个把饥饿营销做到极致的品牌

光有钱没用,还得靠抢!

4月9日,雷军发布小米公司全员信,称“庆祝小米9岁的生日,同时吹响小米踏上创业第二阶段的号角。”从9年前的2010年4月6日,14个人的小公司一路发展到今天的规模,相信雷军本人当时也没预料到。

今年“小米9”的问世,令国内外的米粉们开始了新一轮的狂欢。下图为法国巴黎小米之家,排长队抢购小米9的场面相比华为、苹果可不逊色。

小米的品牌知名度,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但也正因此,不少人也开始了蹭商标的行为。

近期有一款“小米可乐”走红网络,黄色简约的外包装,“小米可乐”的显著文字,与小米早期的“为发烧而生”的口号相似,小米可乐产品号称“为发酵而生”,这让广大消费者不由自主地将“小米可乐”与小米集团联系在一起。难不成雷军现不止经营手机业务、家用电器这些,还进军了食品饮料届吗?

4月4日,微博@小米公司发言人 发布声明称,网上曝光的小米可乐产品既非小米集团产品,也非小米授权出品,并且直接指出,“我们对涉嫌恶意冒用、搭便车、侵犯小米集团拥有的商标,严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组织、机构以及个人有关责任的权利。”

经高沃小知于商标网查询,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商标共计5287件,其中与饮料相关的第32类商标共计40件

其中,第25789474号“小米”商标和第10674562号“小米”商标都已被核准注册,处于专用权期限内,使用在第32类,水(饮料); 无酒精饮料; 奶茶(非奶为主); 豆类饮料等商品上。

小米公司自公司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商标注册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商标保护布局,对于本次的商标侵权行为,小米公司将采取何种策略,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虽然近些年相关部门已经多次提及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想办法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但是,依旧有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个人或是企业,不惜违法去冒用、盗用他们的品牌名称、品牌商标,以获得利益。

然而,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讲,他人的侵权却不只是被拿去一个名字用用而已,自身的品牌文化、品牌信誉、品牌留给消费者的普遍认知都会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并且,这份影响将是长期且持续的。

商标的使用注册,防御性注册对于企业来讲意义重大,只有这样,才能完全无惧他人的侵权与冒用。

来源:北京高沃知识产权,转载请联系微信公众号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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