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手机行业,总要提到苹果。虽然出自美国,但放眼国际,包括在中国,也有不少人都听过,甚至正在使用苹果的产品。外贸行业,甚至有不少家企业都在模仿着苹果多年来的经营模式,已达到进一步的发展。

北京时间3月26日凌晨1点,苹果召开了2019年的首场发布会。

苹果公司CEO库克在开场致辞中表示,这是一次非常不同的活动,今天的活动完全关乎服务,证实了市场此前的猜想。随后,苹果发布了杂志订阅服务News+、游戏订阅服务Apple Arcade、支付服务Apple Card和电视服务Apple TV+。

这段时间,苹果手机总是因为这种或是那种事三天两头上热搜。

有网友甚至开玩笑说,自2018年开始,苹果就显然是处于一种“水逆期”,市值大幅度缩水、对供应商砍单、高价奢侈品路线遇挫、深陷专利纠纷等,变着花样的刷着存在感,给人一种走下神坛的感觉。

这不,苹果春季发布会这事今天又占据了全网热搜的榜首。

苹果公司对于知识产权的“执着”,大家已经有目共睹,多少起专利纠纷,至今也没有个确切的结论。但反之,想方设法蹭“苹果”的,放眼国内外也着实不少。

就说个近些的。2019年1月8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合议组刚刚就第27358258号“蘋果手雞 FRIED CHICKEN STORE及图”商标作出了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第27358258号“苹果手鸡 FRIED CHICKEN STORE及图”是某科技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申请的,指定使用在第43类,流动饮食供应,茶馆,餐馆,餐厅等商品/服务上。

虽然在商标当中,用的是繁体字,但不难看出,这就是“苹果手鸡”四个字。

请注意,高沃小知并没有写错字!

与我们打电话,玩游戏的那个苹果手机不同之处,主要还是在于“鸡”字。如此也就响应了商标中的图形,如手一般形状的鸡!?

这样的创意实在是新颖,但请不要惊讶,申请“手鸡”图形商标注册的可不止这一家。就比如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时引证的第18959419号图形商标(左)和第16757288号图形商标(右)。

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餐厅、餐馆、流动饮食供应、茶馆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饭店、茶馆等服务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独立识别部分图形与引证商标一、二图形在表现手法、构图特点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显著识别部分文字“蘋果手雞”,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内容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之情形。

综上决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苹果手鸡”,这个商标你能说它没创意吗?反正我没有想到还有“手鸡”这样的存在。

但你又能说它是完全原创吗?和“苹果手机”放在一起,即使变成了繁体字,即使“机”变成了“鸡”,难道就没有人认得出来吗?

商标的申请,若构成了近似商标,我们都清楚是不会予以注册的,所以也就要求我们在商标提交申请之前就要对商标进行全方位的考量,尽量提高注册成功率,一击即中!

来源:北京高沃知识产权,转载请联系微信公众号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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