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国主流媒体《卫报》发布消息称,欧盟各成员国日前经匿名投票已通过在纺织品中禁用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的禁令。禁令设定了5年过渡期,期满后若纺织品NPE的含量超过0.01%(即100mg/kg),则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场。
该消息经报道后,引起全球广泛关注,而作为纺织服装出口大国,该禁令对我国的影响也将凸显。
NPE是工业洗涤和清洁产品洗涤剂中的常用表面活性剂成分,在纺织行业中应用广泛,并会残留于纺织纤维之中。服装中的NPE残留不会直接威胁到人体健康,但是NPE可随着水洗过程进入环境。NPE在水中极易分解出壬基苯酚(NP)等成分。NP是一种公认的环境激素,它能模拟雌激素,干扰生物的性发育和内分泌,从而影响动物繁育,即便浓度很低也极具危害。而且NP能够通过食物链不断蓄积,最终引起人类性早熟以及生殖质量下降等问题。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曾在2011年针对纺织品NPE残留状况进行了调查并于当年8月发布点名的公开报告,称有三分之二的服装含有NPE,其中包括许多世界知名品牌。在各方的长期努力下,禁用NPE已经引起广泛重视,不少知名服装企业也开始着手制订消除有害化学品的计划。
《卫报》所指的禁令实际就是今年2018年4月16日欧盟以环境保护为由通过WTO网站向成员国发布的G/TBT/N/EU/280号通报中所指的REACH法规修订草案。根据草案,除了已经经过多次水洗的二手商品或回收利用的纺织品可豁免该规定外,欧盟将对进口纺织品全面实施NPE禁令。
在全球对消费品“安全、卫生、环保”需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诸如双酚A风波、塑化剂事件,已经屡屡给生产制造行业敲响了警钟,各国针对NPE的管控措施也频频加码。
早在2012年7月,德国就提议将壬基酚纳入REACH法规高度关注物质清单,同年12月,在第八批高度关注物质清单中就出现了壬基酚,并定义为可能对环境有严重危害。而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消息,欧盟此次通过的最新禁令则是于2013年由瑞典提出,并受到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科学家的大力支持的。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曾在2013年通过评估计划确定了8个满足安全标准的NPE替代品,并于2014年10月将15种NPE类的化学物质列入“重要新用途规则”。这意味着进口和生产这些物质需提前90日履行严格的申报程序,从而可使EPA采取有效的NPE风险防控措施。
虽然NPE危害已达成共识,但现阶段禁用NPE仍将给纺织业发展带来巨大冲击。欧盟发布禁令公告后,已有当地企业向欧盟当局提出抗议,表示NPE在供应链中用途广泛,很难遵守。而我国纺织产业的技术水平客观上仍与欧盟存在一定差距,即便新规提供了5年的过渡期,我国出口企业的应对之路仍然任重道远。因此,建议企业:
⑴及时关注安全卫生环保的法规动态。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近年来对消费品中的有害化学物质管控不断加强,企业对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美国环保署等机构的科研动态应及时关注,掌握先机。
⑵强化社会责任意识。从长远看,消除消费品中对环境激素有害的物质是企业不容回避的社会责任,企业应加大“绿色消费品”的研发投入,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有害排放,加快转型升级,赢得社会尊重。
⑶完善产品检测把关。对于限于技术因素而暂时无法彻底避免的有害物质残留,企业应严把检测关,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内外法规标准的要求,避免被国外通报或退运从而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