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进出口到印度或通过印度转运的外贸、货代要注意了,印度税务部门和海关通过2018/第88号新规即《2018年海运货物舱单和转运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船只抵港/离港日期)生效。船公司已发布通知。新条例规定,进口货物运抵印度港口和出口货物运出印度港口的时限和要求发生变化。
针对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出口舱单、抵达清单的要求如下:
进口货物:
进口舱单将被称为抵达舱单(Arrival Manifest),航运公司需要在停靠印度港口前向印度海关提交所有进口,转运和船上集装箱的详细信息。
出口货物:
出口舱单将被称为离港舱单(Departure Manifest),船运公司将被要求在船只离港或启航前向印度海关提交所有出口集装箱的详细资料。
抵达清单要求:
船只在抵达印度前的最后一个停靠港启航前的72小时,需向船公司提交IGM相关信息、提单、首选CFS详细信息等,然后再致电印度港口。
出口舱单要求:
需要在离开印度装货港前至少48小时向船公司提交装运说明和装运单据。
船公司Hapag-Lloyd表示正与各利益相关方进行讨论,以确定EDI格式和规范,以便于提交清单。有货到印度或通过印度转运的近期要及时与船公司沟通联系。
船公司通知如下:
( 文章转自:海运网,转发请注明,如图片有侵权,请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