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须刀是小家电中使用的普及度最高的产品之一,它的出现可以说是为人类提供了太多的便利,绝对是世上最实用的专利之一。也因此,在外贸行业当中,剃须刀等一类产品,竞争激烈的程度可见一斑。
皇家菲利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普公司”)诉超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人公司”)SA855、SA867、SA128、SA866等十二款“SID超人”剃须刀产品”侵犯菲利普公司的专利号为CN95190642.9,名称为“剃须器”的发明专利。
诉争专利的附图一
诉争专利的附图二
诉争专利的附图三
在侵权比对过程中,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技术特征“所述剃须器包括有两个或更多个的圆形剃刀组,每个剃刀组具有一个皮肤支持框,它可绕一个轴线作枢轴转动,该轴线位于一个平行于该外切刀的外表面所限定的剃须面的平面内,该轴线垂直于一条各剃须刀组中心和剃须刀组结合的重心之间的连线而伸展。”其中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上述技术特征中的一个分技术特征,“该轴线位于一个平行于该外切刀的外表面所限定的剃须面的平面内”。
双方的分歧在于,外切刀的外表面所限定的剃须面是否是固定的平面,在剃须刀的使用过程中,由于外切刀可以根据使用者面部的形状而自动与面部相贴合,所以上述外切刀限定的平面在使用过程中是动态的,因此采用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的上述表述,轴线的位置不能确定。
上述在技术方面的客观的分析即是二审法院和再审法院的裁判存在分歧的前提,二审法院认为,在说明书中并没有记载上述权利要求的描述是基于静止状态,所以适用于静止状态和使用状态;再审法院认为,由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以及剃须器领域的特点,可以推定上述权利要求的描述是基于静止状态下的描述,权利要求表述清楚。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和再审法院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二审法院认定不侵权。
法律评析
1、为何会有权利要求的解释?
人类的认知是建立在一个个的概念的基础之上的,而概念本身就具有不周延性;另外,表述人用文字表述的观点,对于受众来说,由于个人阅历、成长环境、受教育的程度、对事物理解的程度以及思维方式等等的不同,不同的受众会存在不同的理解,这时就需要对某些概念或者表述进行解释,以便统一大家的认识。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由概念和语句描述的技术方案,必然也存在着不同的人认知的分歧,所以权利要求仍然需要解释,权利要求的解释是正常的、必要的且不可避免的活动。专利审查、专利复审无效、专利诉讼等争议活动,在本质上最终都可以归纳为权利要求的解释。
2、权利要求的解释要依据基本原则
(1)要坚持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对发明创造的记录,对科技知识的记载, 那么权利要求的解释要符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于该技术方案的基本理解,不能机械地去理解技术方案,更不能脱离技术方案本身,去做文字游戏。具体到本案中,二审法院就脱离了科学常识,而陷于一种不可捉摸的悖论之中:在使用过程中,剃须器的外切刀确实会在空间内各个方向上做运动,而导致其限定的剃须面并不固定在一个平面上,二审法院对于剃须器的动态分析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要是这样理解的话,那么枢轴转动的轴线就不存在了,可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知道,该剃须器的外切刀的枢转的轴线是客观存在的。二审法院并没有依据剃须器的自身的特点以及机械领域的基本常识去认识涉案专利争议的技术特征,而是基于自己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导致涉案专利与被诉侵权产品比对时,出现了重大偏差。
(2)要尊重说明书
专利法26条4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对权利要求书的解释,首先要从说明书中寻找依据,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在解释权利要求书时,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具体到本案中,说明书文字部分中并没有记载“该轴线位于一个平行于该外切刀的外表面所限定的剃须面的平面内”是在静止状态下,还是在使用过程中的运动状态下,但是通过说明书附图给出了该轴线的位置,通过附图可以确定该轴线是确实存在的,并且若以这种运动变化的平面为参照物,根本无法确定皮肤支持框绕以作枢轴运动的轴线的位置。通过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以及剃须器的自身的特点,再审法院最终确定,技术特征“该轴线位于一个平行于该外切刀的外表面所限定的剃须面的平面内”中的剃须面是在静止状态下的平面。
3、谁对权利要求的解释拥有最终决定权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人、被诉侵权人、技术专家、法官、审查员都可以根据自身的理解对权利要求作出解释,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权利要求的最权威的解释机构,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必须以一个解释作为权威的解释,以便于后续争端的解决。从司法实践来看,法官对于权利要求的解释具有最终的决定权。近年来,专利技术领域的纠纷引入了技术专家,技术专家的建议辅助法官进行判断。
高沃点睛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权利要求的解释直接决定诉争案件的走向,直接影响专利权人的权益是否能够实现,所以权利要求的解释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个过程,对于专业性有极高的要求,因此,建议联系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如高沃知识产权,为您提供专业的代理服务。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了解一下:
1、术语清楚
技术人员在撰写技术交底书时,应该尽量使用本领域通用的术语,例如使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文件中出现过的术语;如果确实有新的结构或者新的材料,则应该在说明书中进行明确定义。
2、表达顺畅,消除歧义
技术人员在专利申请的准备工作之前,就应该了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切忌在最后的专利文件完成之时,仍然不知道明确的技术方案为何物。在清楚技术方案之后,行文表达最能反应一个申请人的功力,在技术方案撰写过程中,应该层层展开,主权、从权层次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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