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与战略目标
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EU)2023/1542(新电池法)于2023年8月17日生效,替代2006年电池指令,成为全球首部覆盖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法规。
核心动因包括:
产业战略驱动:应对欧盟电动车市场高速扩张(2023年全球第二大市场)与本土产能缺口矛盾(中国占全球动力电池产能77%),通过统一监管强化欧洲电池产业链竞争力。可持续转型需求:破解年190万吨废电池处置压力(便携式电池回收率仅45%),以碳足迹管控、循环材料强制比例(2031年锂/钴/镍回收率分别达80%/99%/95%)及全价值链碳强度削减60%目标,降低关键资源对外依存度。
法律依据:《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114条(单一市场规则),消除成员国电池生产、回收及贸易壁垒。
欧盟新电池法规时间线一览表
过渡安排:
旧指令(2006/66/EC)于2023年8月17日废止,新法规全面生效。2025年8月18日前投放市场的电池可沿用旧规则(尽职调查义务豁免)。
新旧电池法主要变化比较
新电池法电池类别及核心条款要求
欧盟新电池法案(EU 2023/1542)核心条款与数据要求精解
一、碳足迹声明与分级限值
覆盖范围:电动汽车电池(EV)、轻型交通工具电池(LMT)、容量>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数据要求: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原材料开采、生产、运输至回收)。采用欧盟认可的LCA(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学。电力碳排放核算限于“国家电网平均值”或“直连绿电”。时间节点:2025年2月18日:EV电池强制披露碳足迹。2027年2月18日:碳足迹分级限值生效,超标电池禁止入欧。
二、数字电池护照(Battery Passport)
信息组成:电池型号、材料成分(如钴、锂来源)、碳足迹、ESG评级、供应链数据等,通过二维码实现全生命周期可追溯。执行要求:2026年1月1日:试点启动。2027年2月18日:强制执行,未配备数字护照的电池禁止销售。
三、供应链尽职调查
适用范围:年净营业额≥4000万欧元的企业(中小企业豁免),需追溯钴、锂等原材料来源,并符合《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数据要求:原材料原产国、开采至供应商的交易链信息。人权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如童工、矿区污染等)。
四、回收材料比例与再生技术证明
目标:至2031年,EV电池中再生材料比例需达到钴16%、锂6%、镍6%、铅85%。证明文件:提交第三方认证的回收技术报告,例如蜂巢能源的锂回收率达95%。
哪些企业受影响?
受影响主体及核心义务
电池制造商/出口商义务:碳足迹核算、数字护照系统搭建、回收网络建设风险案例:中国某电池厂因未提交碳足迹报告(2024年7月)被德国海关扣押2亿欧元货物原材料供应商要求:提供矿产可追溯证明(如刚果钴矿需附劳工条件报告)风险案例:比亚迪曾因未披露钴矿信息被暂停欧洲订单电动车/储能集成商责任:确保电池CE标识、通过安全测试(如固定式储能需11项测试)回收企业技术门槛:2031年锂回收率≥80%、再生材料纯度达标
欧盟电池法规常见误读示例
一、责任主体误判
错误认知:
认为“自产电池即需满足法规全部要求”(实际需按投放市场身份界定责任)认为“欧盟内外制造商责任相同”(境外制造商需通过欧盟进口商履行义务)误将“电池生产商”与“废电池处理商”责任混淆(后者负责回收效率与材料再生)
二、法规适用范围误读
错误认知:
认为“法规适用于所有电池及部件(如电芯、模块)”(实际仅针对完整电池)
认为“所有电池需标注镉(Cd)/铅(Pb)符号”(仅限含量超0.002%镉或0.004%铅的电池)
混淆“再生材料含量”与“废电池管理”要求(两者独立,前者针对制造,后者针对回收)
三、技术要求误解
错误认知:
认为“有害物质管控与原指令一致”(新法规扩展物质清单并强化限制)认为“碳足迹是唯一核心要求”(忽略安全测试、标签、护照等多项并行义务)误以为“电池需随附合格声明(DoC)”(仅特定类别需欧盟符合性声明)
四、合规流程误操作
错误认知:
认为“合格评定可自行开展或必须由通报机构执行”(需按产品风险等级选择评定方式)认为“必须加入电池护照联盟才能合规”(允许自建系统,但需满足数据互通标准)误将“绿色公共采购”视为企业强制义务(仅约束公共部门采购行为)
五、追溯性与文件管理误区
错误认知:
认为“电池护照是唯一追溯工具”(需结合供应链尽职调查与标签信息)认为“追溯性要求仅针对电池本体”(需覆盖原材料来源至报废全链条)误以为“电池护照义务覆盖所有制造商”(仅适用EV、工业电池等特定类别)
欧盟新电池法规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1. 成本压力
新增合规成本:碳足迹核算、电池护照系统建设等费用约占出口电池价格的10%-15%。利润挤压:高工锂电(GGII)2024年8月数据显示,中国二线电池厂对欧出口毛利率普遍下降3-7个百分点。主因:欧盟合规成本上升叠加行业价格战。
2. 技术壁垒
碳足迹方法学差异:欧盟核算标准(如电力碳排放仅限“电网均值”或“直连绿电”)与中国现行体系存在差异。本土应对案例:江苏时代2025年2月启动“风光电站直连+储能配套”试点,降低生产端碳排放。核心挑战:需推动中欧碳足迹方法学与认证结果互认。
3. 市场准入风险
强制认证要求:2026年起,未通过欧盟碳足迹认证的电池将禁止在欧销售。典型案例:2024年7月,某中国二线电池厂因缺失第三方认证报告,被德国海关扣押价值2亿欧元货物。应对关键:提前布局欧盟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合作。
运用上述法规解读方法,我们能够精准界定公司需遵循的电池法规标准。此外,该方法还能助力公司客户明确其应满足的电池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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