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基础概念

出口退税是国家对出口企业支付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税费的全部或部分予以退还的政策,目的是鼓励出口、促进国际贸易企业在申请退税前,要熟悉退税政策,了解哪些产品可以退税,所需申请材料及具体操作步骤等。

出口退税的产品范围较为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如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等。

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者外,均予以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这里所指的 “出口产品”,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产品;二是必须报关离境,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的出口产品,应以产品是否报送出口为其主要标准之一,凡是在国内销售而不报关离境的产品,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和其他管理办法上作何处理,均不得视为产品出口予以退税;三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出口产品只有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才能办理退税。

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产品主要有: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对外承接修理修配的货物;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企业在国外投资而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的货物;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十是卷烟。第一项至第五项是准予退税,第六项至第十项是规定免税,出口后不再退税。

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产品有:一是原油;二是援外出口货物;三是国家禁止出口产品,如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另外,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化肥等)、从农业生产者直接购进的免税农产品不办理退税。

退税前准备工作

办理步骤

1.企业需要在出口退税前进行登记、备案。在中国,需到税务局进行线下办理。

2.退税的企业必须是独立经营、独立用地,有生产经营能力的企业。

3.明确企业及出口货物条件

4.企业需具备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经营范围、一般纳税人资格、进出口经营权、做出口退(免)税备案等条件。

5.出口货物需在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报关离境且在财务上做了销售处理并完成收汇结算。

企业在进行外贸企业增值税出口退税前,需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首先,办理退税注册至关重要。企业必须前往税务局进行线下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同时,退税企业应满足独立经营、独立用地且具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要求,以确保企业能够稳定地开展出口业务并承担相应的税务责任。对于企业自身条件而言,明确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经营范围是基础。只有具备该范围,企业才能合法地从事进出口业务。一般纳税人资格也是关键条件之一,这意味着企业能够进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和销项税额申报。进出口经营权赋予企业直接参与国际贸易的权利,而做出口退(免)税备案则是申请退税的必要步骤。

退税实操流程

数据录入

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企业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发票信息认证。企业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应根据相关规定,在发票开票日期 30 天内,在 “发票认证系统” 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每月一号开始就可以认证,月末最好不要认证,因为有些地方税务机关会关闭系统,看当地政策。

生成预申报数据

通过系统中 “数据处理” 的 “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 和 “换汇成本检查” 后生成预申报数据。这一步骤旨在确保进货和出口数据的关联性和合理性,保证退税申报的准确性。

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1.进行网上预申报,将预申报数据上传至相关平台。随后,企业应及时察看预审反馈,根据反馈疑点调整申报数据。如果预审不通过,企业需要认真分析反馈信息,找出问题所在,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正式申报

1.把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等。企业在确认正式申报数据时,要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与实际业务相符。

2.生成退税申报软盘,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退税申报资料应包括打印好的专用封面纸、《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请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请表》、出口退税专用核销单、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增值税票抵扣联及专用货物清单、代理出口证明(如属代理出口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资料封底等。所有单据应按照关联号排列,竖着放靠右侧在上方装订成一册。另外应附两套退税申报表(退税汇总申报表、退税进货明细表、退税出口申报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税款退还

税务局审核通过后,将数据上传到税网,企业核对开户行与帐号,打印 “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盖章后交到退税科办理退库。企业应密切关注税网信息,确保开户行与帐号准确无误。在打印 “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 时,要认真核对各项内容,盖章后及时交到退税科,以便顺利办理退库手续。

注意事项

核对报关单和退税申请书

确保报关单上的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等信息详细正确填写至关重要。报关单是出口退税申请的重要依据,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退税申请的审批结果。如果报关单上的信息填写错误或不完整,可能会导致退税申请被驳回或延迟处理。因此,企业在填写报关单时,应仔细核对产品的各项信息,确保与实际出口货物一致。

制作退税清单和退税报表

海关规定格式将退税信息分类统计,制作退税清单和退税报表是出口退税申请的必要步骤。企业应严格按照海关要求的格式,将退税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包括出口货物的名称、数量、金额、退税率等。这样可以使退税申请更加清晰明了,便于海关和税务部门审核。

及时收汇和整理单证

出口货物必须收汇才可以退税,收齐各类出口单证,包括报关单、装箱单、购货合同、运输单据等。收汇是出口退税的前提条件之一,企业应确保出口货物的货款及时收回。同时,要妥善保管各类出口单证,这些单证是退税申请的重要依据。在整理单证时,应注意核对单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关注申报时间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开票之日起 30 天内办理认证手续;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 90 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等。企业应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要求,及时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和出口退税申报手续。如果超过规定时间,可能会导致退税申请无法受理或审批不通过。因此,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加强对申报时间的监控和管理。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8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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