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商品标识的合规要求,平台将参考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eneral Product Safety Requlation)美国 16 CFR 1630/1631 及加拿大 SOR/2016-176 的法规要求,对于地毯及地垫类产品的管控规则做优化完善。本管控于 2025 年3月3日正式生效,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管控内容,如果质检发现未按照要求提供标签产品可能会有退供,下架及扣款等处罚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管控要求适用于 SHEIN 集团各品牌、各渠道采购,生产,设计及销售的含纺织材料的地毯和地垫类商品。
注意:纯塑胶类地垫、泡沫地垫、EVA 瑜伽垫等各种不含纺织材料的地毯和地垫商品不在本合规管控要求范围。
二、合规管控要求
1、根据美国 16 CFR 1630及 1631 的要求,所有地毯或地垫如果经过了阻燃处理或由经过阻燃处理的纤维制成,则应根据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制定的规则和规定标有字母“T“。“T"标需永久固定在产品上,要清晰可见,可以和其他标识一起展示,也可以单独标识。
2、根据美国 16 CFR 1631 的要求,如果小地毯或小垫子不符合验收标准,则在投入商业销售之前,应当根据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制定的规则和条例,附上永久标签,注明以下声明:FLAMMABLE (FAILS U.S.DEPARTMENT OF COMMERCE STANDARD FE 2-70): SHOULD NOT BE USED NEAR SOURCES OFIGNITION。
3、根据加拿大 SOR/2016-176 的要求,小型纺织地板覆盖物不符合验收标准时,则应附有以下警告信息,Caution - Flammable - Do not use in locations exposed to open flame or sources ofintense heat.
Attention -Inflammable - Tenir éloigné de la flamme ou d’une source de chaleur intense。
标签示例 (含警告语):
注意:
1、警告语内容需要同时包含美国和加拿大要求,稽查发现不全会安排退供
2、尺寸信息可以只展示产品对应的尺寸,如果全部展示,需要勾选对应尺寸
3、排版不做固定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需保证所需内容都有展示
16 CFR 1630 检测报告示例
以上内容来源SHEIN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