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韩国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韩国商标异议的受理机构为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具体由其下属的商标审查委员会负责异议申请的审查与裁决。若异议人对审查结果不服,可进一步向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IPTAB)提出复审申请,或通过司法途径向专利法院或大法院上诉。

二、韩国商标异议提出时机

异议申请需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根据2024年12月27日通过的《商标法修正案》,公告期将从原2个月缩短至30天,但该修正案将于颁布后六个月(即2025年6月27日)生效,仅适用于生效后公告的商标。目前(截至2025年2月13日),尚未生效的旧法仍适用2个月公告期,即异议需在公告之日起60天内提交。

例外情况:若异议涉及恶意抢注或与公共利益冲突等特殊理由,可在商标注册后5年内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三、韩国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异议申请需基于以下法定理由之一:

1、与在先权利冲突:包括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尤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类别中);

2、缺乏显著性:商标缺乏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能力,且未通过使用获得“第二含义”;

3、违反公共利益或道德:如包含国家标志、歧视性内容等;

4、恶意抢注:代理人或经销商未经授权抢注商标;

5、侵犯姓名权等:使用名人姓名、肖像等未经许可的标识。

四、韩国商标异议流程

异议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材料准备

异议申请书(需包含异议人信息、被异议商标注册号、具体理由及证据);

代理人委托书(非强制,但建议委托韩国律师或代理人以提高成功率);

证据材料(如商标使用证明、在先注册证书、市场混淆分析报告等)。

2、提交申请

通过KIPO在线系统或邮寄递交,并缴纳10万韩元申请费。

3、形式审查

KIPO对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若存在缺漏,将要求补正(通常限2个月内完成)。

4、实质审理

KIPO通知被异议人答辩(通常需在60天内提交答辩书及反证);

必要时委托韩国知识产权鉴定院进行专业鉴定。

5、裁决与救济

KIPO作出撤销、部分撤销或维持商标注册的决定;

若异议人对结果不服,可在30日内向IPTAB申请复审,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韩国商标异议周期

异议程序整体周期因案件复杂度而异:

常规异议:从提交到KIPO裁决通常需6-12个月;

含复审或诉讼:若进入复审或司法程序,周期可能延长至1-2年。

此外,若异议程序与商标注册流程并行(如注册申请被异议),商标最终授权可能因此推迟至异议程序完结。

总结

韩国商标异议制度通过缩短公告期(未来生效)、明确受理机构及程序,提升了维权效率。企业在应对异议时需注意时限把控与证据充分性,必要时可结合“第三方审查意见”(实质审查阶段提交)或“不使用撤销程序”(针对注册满3年未使用的商标)多途径维护权益。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79667

深圳市壹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318716427
微信:
13318716427
邮箱:
1002051774@qq.com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
服务介绍
壹方知产,您身边的全球知产管家!专注知识产权行业近10年,一站式办理国内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侵权和解等知识产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