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观专利用于保护新颖、原创及装饰性的制品的设计,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同的是,在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方式与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方式大致相同,也会采用实质审查的方式。而对美国外观专利的申请来说,制图是至关重要的,外观专利的图纸必须清晰展现产品的重要元素,全面披露需要保护的外观特征。今天小微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在美国提交外观专利申请,对于制图究竟有哪些要求?
1、附图说明
附图说明是指对于各产品视图角度的描述,如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剖视图等。一般情况下,说明书中除图形描述之外的任何设计描述是不必要的,因为一般来说,图纸是对设计的最佳描述。但是,当有助于理解图纸中需要解释的方面时,可以加入描述性陈述。
规范中允许使用以下类型的描述性陈述:
①对所要求保护的设计中未在图纸公开中示出的部分的外观描述;
②描述表明未显示的物品部分不属于所要求保护的设计的一部分;
③说明图中虚线的作用;
④如果序言中未包含说明,则说明所要求保护的设计的性质和预期用途。
2、图纸或照片
每一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都必须包括所要求外观设计的图纸或照片。同时,图纸或照片必须包含足够数量的视图,以构成对所要求外观设计外观的完整披露。
对图纸或照片一般要求如下:
①图纸或照片对外观设计的描述要足够清楚,以便审查员可以确定其外形,视图中不得遗留有不确定的内容;
②图纸通常要求用黑色墨水绘制在白纸上。在遵守规定的情况下,允许使用黑白照片代替图纸,使用双倍重量相纸提交的黑白照片必须在照片正面输入绘图图号;
③申请人想要采用彩色绘图或照片,必须根据法条提出申请并解释必须采用彩色绘图或照片的原因,同时需支付必要的费用;
④如果提交了彩色绘图或照片,而申请人不认为颜色是所要求保护的设计的一部分,则应在原始说明书中声明所要求保护的设计上显示的颜色不构成其一部分。
3、视图
图纸或照片应包含足够数量的视图,即正面图、背面图、平面图、底面图、左侧面图和右侧面图,以完全公开所要求保护的设计的外观。建议申请人提交可以清晰表达外观设计的三维形状的透视图,可能有助于确保图纸符合专利局的公开要求。
如果视图对称或相同,可以省略相关视图,且应在说明书中明确地说明省略原因。如果底面是平的,也可以省略底面图,但应在说明书中明确说明“底面是平的”。在某些情况下,无需显示在正常使用期间不可见的物品侧面。允许提供有助于理解设计外观的剖面图,但既不需要也不允许提供仅显示物品内部结构的剖面图。
4、阴影
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使用表面阴影来显示所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中包含的物品表面的特征和轮廓。表面阴影也是区分外观设计的开放区域和实体区域所必需的。不允许使用实体黑色表面阴影,除非用于表示黑色或用于表示颜色对比。
如果提交的图纸中缺少适当的表面阴影,则可能导致外观设计不具有可授权性和明确性。此外,如果外观设计的形状在提交的披露中不明显,则提交后添加表面阴影可能被视为新内容。
5、虚线
不属于设计的一部分但被认为有必要展示设计使用环境的结构可以在图中用虚线表示。这包括体现设计或应用设计的任何物品部分,这些部分不被视为所要求设计的一部分。当权利要求仅针对物品的表面装饰时,必须用虚线显示应用表面装饰的物品。
一般而言,使用虚线时,虚线不应影响对所要求保护的设计的清晰理解,并且不应比用于描绘所要求保护的设计的线条更粗。如果环境结构的虚线必然会与所要求保护的设计相交叉或干扰,并会模糊对设计的清晰理解,则应将此类图示作为单独的图形,与清晰显示设计主题的其他图形一起提供。
当使用虚线时,尤其是那些与设计实线交叉的虚线,说明书中对虚线的描述必须明确说明其用途,以便权利要求的范围清晰。
以上是小微对美国外观专利制图相关要求的详解,申请人在申请美国外观专利准备文件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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