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位于欧洲北部,是一个发达的西方工业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居世界前列,经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同其他国家的贸易。目前,在丹麦实施的商标法为2012年1月24日生效的《商标法》,丹麦也是欧盟唯一可以单独使用商标权的国家。
今天小微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丹麦的商标注册相关内容。
一、申请途径
1.单一国家注册途径;
2.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途径;
3.欧共体商标注册途径。
二、商标类型
在丹麦,可进行一标多类的商标申请。丹麦可注册商标类型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标志商标、位置商标、图案商标、颜色商标、声音商标、运动商标、系列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服务商标。
三、申请文件
1.申请人的姓名、国籍、地址、联系方式等;
2.商标图样;
3.类别及具体商品/服务项目;
4.优先权证明文件;
5.委托书。
四、审查形式
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丹麦专利商标局将首先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商标申请要求,是否提供申请人或单位的信息和地址以及商品或服务清单等。
随后将以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对商标进行审查,相对理由的审查包括查找可能造成混淆的丹麦商标、欧盟商标和国际商标,并就审查结果向商标申请人提供检索报告。丹麦专利商标局只有在绝对理由的情况下才会对商标申请发出驳回通知。
五、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10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六、官方语言
丹麦语。
以上就是小微对丹麦商标注册相关知识的整理。丹麦不收取授权官费,同时,自2019年1月1日之前注册的商标有效期为从注册之日起10年,而自2019年1月1日之后注册的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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