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是一个不凡的开端。海关、进出口企业、外贸从业者、物流关务以及广大消费者,面对如此高频的各项政策公告落地,牵动着大家的心弦,成为历史上一个不同寻常的八月。
装载货物的集装箱船抵港后,进口企业再向海关进行申报、缴税,这种传统通关模式已沿袭数十年。然而,致力于通关速度再压缩,船在海上漂,就能进行进口申报啦,部分企业已经首次尝到厦门口岸的福利甜头。
今天,小编要告诉你们的是
厦门口岸又放大招啦——进口提前申报,现金月底申领
神马情况?提前申报还有现金奖励?
对对对。
7月31日,厦门海关联合厦门市口岸办、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举行了“进口提前报关奖励、码头堆存费调整”政策宣讲会。
据介绍,为落实《厦门口岸提高通关效率工作方案》(厦府口〔2018〕10号)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缩厦门口岸整体通关时间,优化营商环境。厦门海关、厦门市口岸办、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厦门口岸鼓励进口货物提前报关奖励暂行办法》,推广鼓励进口提前报关模式,自2018年8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进口提前报关报关单按每票50元给予奖励,该办法有效期半年。同时,厦门港务控股集团也采取调整进口集装箱码头免费堆存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共同推进提前报关和及时报关。
会上,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详细介绍了进口提前报关奖励的范围、对象、标准及申领程序;厦门港务控股集团介绍自2018年9月1日起,进口普通重箱免费堆存期调整为2天,同时对进入码头堆场2天内提交海关放行信息的进口普通重箱免费堆存期增加为4天。
厦门口岸鼓励进口货物
提前报关奖励暂行办法
为加快落实国家口岸办《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国岸发〔201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缩厦门口岸整体通关时间,鼓励进口货物提前报关,提升通关效率,根据《厦门口岸提高通关效率工作方案》(厦府口〔2018〕10号),制定本办法。
2018年8月起执行
【奖励范围】
厦门市行政区范围内所有进出口口岸。
【奖励对象】
申报口岸、进口口岸均在奖励范围内,且采取进口提前报关作业模式报关单的申报单位。
【奖励标准】
符合本办法的每票报关单奖励50元,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的同一提单号只奖励1次。
【奖励资金来源】
资金市财政全额承担,由自贸委先行兑付,年终再通过体制结算办理。
【申领奖励程序】
1 . 申报单位向厦门自贸委按月申报(以具体申报通知为准);
2 . 厦门自贸委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统计汇总和审核;
3 . 厦门自贸委负责统筹申报材料的奖励核拨。
【处理办法】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申报单位,按如下处理:
追回已发放奖励金;
取消企业继续申请该奖励金资格;
失信企业纳入征信系统;
【名词解释】
进口货物提前报关:指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进行申报且申报成功的报关单。
申 报 单 位:指进口报关单的申报单位
本办法由厦门自贸委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