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就四年前采取的对华加征301关税进行回顾审查并征求意见。
作为审查的一部分,USTR正在寻求公众对加征关税的有效性、可采取的其他行动以及加征关税对美国经济(包括消费者)的影响发表意见。
此前,2022年5月3日,USTR发布公告,启动美国对华301措施的日落复审程序,并在301措施4年有效期届满前60天内,就是否继续继续实施301征税,征求美国国内产业意见。
2022年9月2日,USTR再次发布公告,说明在上述期间内收到了来自美国国内产业继续301措施的申请,据此决定启动相关清单的必要性审查(Review of necessity),并在复审期间继续实施目前的301征税措施。
为了协助这一审查,USTR表示,正在建立一个在线门户网站,计划于2022年11月15日对公众开放,届时所有公众意见都须通过该网站提交。(网址:
USTR列出了一些供公众参考的意见,包括:
●加征301关税的有效性。
●其他更有效的政策和做法。
●对美国经济,包括美国消费者的影响。
●对美国国内制造业的影响,包括资本投资、国内产能和生产水平、行业集中度和利润。
●对美国技术的影响,包括对美国技术领先地位和技术发展的影响。
●对美国工人的影响,包括就业和工资方面。
●对美国小企业的影响。
●对美国供应链弹性的影响。
●对美国关键供应链目标的影响。
同时,为了方便公众在门户网站开放之前为提供意见做准备,USTR计划在2022年11月1日之前在该门户网站发布一份公众意见的问题副本。公众意见需在2023年1月17日之前提交。此举表明在明年1月之前关税不会有变化。
此外,在审查过程中,USTR将评估是否通过额外的书面意见或公开听证会,为公众提供更多的评论机会。
中国出口企业和美国进口商如何应对
无论美国对华301征税的走向如何,征税必要性审查都是维护中美正常贸易的程序机会。自由贸易是互利的,既不是中国人占了美国的便宜,也不是美国人占了中国的便宜,而是财富的创造,增加的是贸易双方的福利。
因此,美国对华301征税日落复审的征税必要性审查中,中国出口企业和美国进口及下游产业应当提出什么样的评论意见,就是不言自明的:
首先,评论意见的态度当然不是卑微,但也绝不是对抗,而是说理;
第二,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说明美国客户采购中国产品的原因,不仅仅是价格,而是中国产品的其他竞争优势;
第三,根据自己企业的第三国竞争结构,说明如果仅仅因为征税原因,美国客户从其他国别采购产品,只是降低了美国人的福利,并没有改善或降低美国的整体贸易赤字,而且还会进一步伤害美国出口的价格竞争力;
第四,如果自己企业产品的竞争主要来自美国国内产业,评论意见被接受的难度会增加。征税虽然让美国人去买了美国货,但是资本都是逐利的。没有来自中国产品的竞争,美国产业在与消费者之间的议价中,只会越来越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