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要求提单shipper写工厂on behalf of 客户

qifeng
付款方式是见提单副本付款,客户说要我们提单上shipper 写我们工厂 on behalf of他们( 客户),这样是否等于货权转移了,客户这要求是不是不合理? 应该如何跟客户说?consignee是否应该坚持to order?
2013-12-22 2785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0)
我要向AI提问
AI回答: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提单上的shipper应该是实际托运人,是货物所有权的主人。如果客户要求您在提单上写他们的名字,这意味着货权转移给了客户。因此,这种要求可能会对您的利益造成损失,因为客户可以在提单副本上未经您的同意就将货物动用或者代理操作。

您可以向客户解释提单的作用和重要性,提出consignee应该坚持to order的观点。因为to order表明只有持有正本提单的人可以处理货物,这将保护货权人的权益,也可以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如果客户执意要求更改提单上的shipper信息,建议将交易方式更改为先付款后货或先收到信用证再发货等更安全的方式。
2023-05-25
追问:
最新回答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