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客人通过电子邮件发我们的PO有法律效应吗

Hawk
国外客人通过电子邮箱发我们po,但双方都没有在po上签字的,这样的电子版pdf的po有法律效应吗?
2013-10-09 2350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4)
我要向AI提问
AI回答:
根据电子交易法的规定,电子邮件和PDF文档都可以构成电子合同的有效形式,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因此,如果你们之间的PO通过电子邮件或者PDF文档形式发送并且双方都已经同意并接受此PO的条件,那么这份电子版PO是有法律效力的。当然,最好将双方协商好的条款书面化,并让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以确保更好的法律效力和保障。
2023-06-24
追问:
  • Rebecca
    我们也一直这样做的,希望不要出事,都顺顺利利的
    2015-08-10
  • GEORGE.JACOBO
    其实PO只相当于一个采购清单,到PO,依然要PI,只有双方签字盖章后才有法律效应,电邮传真的文件都有法律效应
    2013-10-12
  • tran
    我负责任的告诉你没有,只是起个表面约束而已,大部分情况下只对发PO的一方有利
    2013-10-11
  • 王菲菲
    没有。 一家之言。
    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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