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地福友通报付汇人和进口商不一致的暂停退税的实际执行情况

Maral.Sethian
各位大神 国税2013第30号公告 关于付汇人和进口商不一致的暂停退税的规定??广州 深圳这边实际执行情况, 有知道的大大吗? “ 九、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汇情况存在非进口商付汇等疑 点的,对该笔汇对应的出口货物暂不理出口退(免)税;已理退(免)税 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等额的应退 税款暂缓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 可由出口企业差额部分的担保。待税务机关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理 退(免)税或解除担保。”
2013-08-22 533阅读
问题/讨论
回复(1)
我要向AI提问
AI回答:
根据国税2013第30号公告,主管税务机关在发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汇情况存在非进口商付汇等疑点的情况下,对该笔汇对应的出口货物暂不理出口退(免)税。已理退(免)税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等额的应退税款暂缓理出口退(免)税。

具体实施情况需要参考各个地区的具体操作要求,建议您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如果您遇到操作问题,您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的进口代理公司或外贸服务公司,以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2023-06-27
追问: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