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必须了解出口退税的4个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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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必须了解出口退税的4个时限 出口企业在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必须在票之日起30天内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出口汇核销单(远期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间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应缴纳的消费税。 关键词:流转税 是泛指所谓以商品为特征对象的税种。就我国现行的税制而言,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合同填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出口产品销入的依据。 3. 进货。进货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货,即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方按合同规定取货款,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方负责租船订舱,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 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 19400打,销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入=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
2013-08-09 19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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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汇率

其中, 离岸价格=28000×200=5600000美元,2000×(240-20-10-2)=456000美元(人民币金额为3,779,030元)。换算成人民币为:(5600000×8.2836)+(3779030×8.2836)=68258533.25元。

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增值税额=19400×0.13+68258533.25×0.17-10800000=5,488,197.43元。

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8000×200+2000×(240-20-10-2))×8.2836×0.13= 5,465,160.96元。

因此,该鞋厂在这个月内需向税务机关交纳5488197.43元的增值税,同时获得5465160.96元的出口退税。

2、进出口权企业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牌价×退税税率

(2)有关说明:

企业进项税额为该期间国内生产的应纳增值税。

出口自营货物和委托加工出口货物应按照离岸价格和出口量计算应退税额。其中,离岸价格为出口自营货物的自定价格或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的加工价,不包括加工费用。

举例说明:

例2、某进出口贸易公司2000年3月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为2000美元/吨,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出口额为2000吨,退税率为13%,当期无进项税。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为:2000×2000×8.2836×0.13=5,410,386.40元。

因此,该公司在这个月内可获得5410386.40元的出口退税。
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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