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好象泡了两天外贸邦,问了一些朋友,改变了一下方法, 总算总结出一个解决我自己以上问题的方案:
方案一: L/C - SOHO1) 业务洽淡以香港公司名义进行,公司网站完全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展;2)在国内找出口;3)明确告知客户,我们的产品是MADE IN CHINA,而且靠近上海/宁波,所以我们要求客户L/C给国内出口;4)这边让企业/工厂发货给国内出口,在给工厂的预付款方面,尽可能减少,以降低前期费用;5)客户与国内出口结清货款后,我们从国内出口中取提成;方案二: T/T - SOHO以上方案可以支持T/T,其它内容不变;方案三: L/C - HK COMPANY1)业务洽淡以香港公司名义进行,公司网站完全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展;2)要求客户L/C给香港公司3)这边让企业/工厂(有进出口权的话)直接发货给香港,在深圳港装货到客户指定港(不需经香港转港); 或者找出口(工厂无出口权)发货到深圳,同上4)香港公司与客户议付L/C款项5)香港公司付给工厂货款这里的问题是香港公司承担一定的风险,当然国内进出口,或者工厂与香港公司之间的合作采[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