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计算的离岸价为准。出口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