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的些许问题
不知道在这里发帖问这个问题,作用大不大,如果我发错了地方,希望能指条明路,谢谢。
本人想申请属于自己的商标,问题我遇到一个很常见的问题,问过很多中介公司,得到的答案都不一致,感觉他们都很水。希望各位英雄好汉可以帮帮我。 希望大家可以出于专业知识的角度帮我,不要为了推销自己公司。谢谢
我想两个商标,一个中文,以下简称abc, 另外一个是英文,以下简称123
那么,毫无疑问,“abc”和”123“ 都分别。问题就来了。
1、 我有没有必要申请一个组合的 ”abc 123“ 就是两个商标合起来,以防别人钻空子,虽然我的商标不出名,不过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不是么。
2、如果其他人组合的abc+456??或者efg+123,那么,商标局会否决他们的申请么,因为abc 或者 123 我都已经申请了。
3、如果我木有组合的 “abc 123” 那么我到时候能将我两个分的商标组合起来用,能不受伤害嘛?
4、如果我还需要多一个logo, 有必要abc+logo 和 123+logo, 然后 abc+123+logo 这样一个组合商标么,确保不会给人钻空子?
另外,我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或者大哥大姐有什么建议么。谢谢[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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