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出来了,我来跟大家分享一下:
我把跟我们跟生意的女客人南非比如是A吧,告我们公司的是B,帮我们款的公司账户是C
一始,跟我们的,给我们银行水单,指示我们把货发到什么地方都是A,我司根本不认识B。
A一共给我们两张水单,说客人B汇了两笔款,两笔款的总金额差不多是一百万,其中我司的
货款也就10%,剩余的钱A说要我司帮忙转汇给她的两家商。
傻B的我们一始还以为A真是一个好客户,对我司如此信任,转这么大笔的钱到我们这里。
过了差不多半个月,我们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消息,再后来,还到香港那边法院的传票,说B告
我司,因为邮箱被黑客了,汇错钱了,要我们把钱还给他们,我们也一头雾水,A也不任何回应,说
的都是一些令人糊涂的话,那么此时我们只能靠自己了。
在此说明,我们从来不知道B是什么人,也没有过,所有事情都是A我们跟我们谈生意的。
我们把跟A谈生意的聊天记录和邮件,所有能作为证据的都集好了上香港去了。
可是连大律师也说,我们的证据对A有用,对B没用,因为我们是跟A的生意,可是B根本就跟我们没有
半点,所以律师也只[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