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
进出口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
报关的条件,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人;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
2、。货物形式一式二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箱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单,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装箱单。其份数等同货物,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贸易合同。进出口货物报关时需提供买卖双方签订的外贸合同。
6、进口付汇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进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付汇""章的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7、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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