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科技飞速发展的年代,各大领域都充满着科创的竞争。美国作为全球科技水平顶尖的大国之一,其科研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亦是实力卓群。因此,在大多数时刻,企业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都需要在第一时间考虑美国的布局,一是能够在美国本土创新之前取得先机;二是因为美国知识产权价值在世界范围内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近年来,随着中国科研创新力量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中国申请人开始申请美国专利,今天凯鸣就为大家全面整理申请美国专利的要点。
一、美国专利基础知识
1.类型:美国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专利三种类型。
2.年限:一般而言,外观设计专利为15年(授权日起)、发明专利为20年(申请日起)、植物专利为20年。在满足某些条件的状况下,专利权的期限可以延长或调整。
3.授权条件:美国主要的专利授权条件需要满足下列要求:属于可专利保护主题、具有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公开充分性。
二、美国专利如何申请?(以发明、外观为主)
1.申请途径:
①外观专利:直接申请、巴黎公约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美国外观设计专利可享受6个月的优先权。
②发明专利:直接申请、巴黎公约、PCT专利合约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美国发明专利可享受12个月的优先权。
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可达30个月。
2.申请文件:
①信息表:申请人及发明人的基本信息;
②优先权信息:优先权日期、优先权号及国家等;
③委托书及声明;
④说明书(制图或照片、专利简述、权利要求,摘要等);
★图片要求:
A.需有足够的视图(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B.一般接受绘制图或黑白照片。在一件申请中,不允许同时采用照片视图和绘制视图。
C.除非认为彩色图或照片是绝对必要。提交彩色制图或照片应当解释采用彩色制图或照片的必要性、交纳相关费用并在说明书中声明。
⑤指示申请人/发明人为大实体、小实体还是微实体。如未按照实际选择实体,后续可能导致专利权不稳定,需要谨慎选择。
3.申请流程:
★细节要点:
①申请:申请提交后,USPTO会自动生成电子回执,可以看到申请号、提交日期、发明人等主要信息。发明专利允许申请人在提出临时申请的时候,无需撰写权利要求,就能够获得一个优先权。(转成正式申请的提出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②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USPTO会发出正式的官方受理通知书(外观专利1-2个月,发明专利2-4个月),申请日与申请号以正式受理申请书为最终。
③实质审查:下发实质性审查意见,申请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答复。可提出期限延长请求,最多可延期至第6个月。审查过程中,如果部分权利要求可授权,可以先争取授权,未授权权利项可以提交延续案(CA)继续与审查员辩驳。如果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新增加实质性内容,可以提交部分延续案(CIP)。
④公开时间:发明专利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自动公布或根据申请人要求在申请日起18个月内进行公开。外观专利授权后公开。
⑤维持年费:发明专利:授权日起第3-3.5年、7-7.5年及11-11.5年缴纳维持费。外观专利:无年费。
三、美国专利申请时效(加速审查)
据USPTO官方7月份的数据,一件发明专利从申请到第一次审查意见约为16.9个月,从申请到最终驳回或者授权约为23个月。
(数据来源:USPTO官方截图)
而一件外观专利从申请到第一次OA意见约为15.8个月,从申请到最终状态(驳回或授权)约为20.4个月。
(数据来源:USPTO官方截图)
这个审查周期对于希望尽快获得专利授权的申请人来说,是相当漫长的。因此,申请人可以选择加速审查的方式:
1.发明专利:建议申请同时做优先审查(Track one),一般4-6个月左右下发第一次审查意见,最终意见约为7.2个月。
2.外观专利:建议做加速审查(Accelerate examination),收到加速核准通知2.4个月左右下发第一次审查意见或者授权。
四、美国专利相关问题解析
1.美国专利与中国专利制度有哪些不同?
答:①申请原则不同:美国采取先发明原则,是指同样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授予先作出发明的人,中国则采用先申请原则。
②不丧失新颖性期限:美国专利在1年内,发明人的公开、销售、宣传都不影响新颖性,而中国则只有6个月。
③专利类型不同:美国专利包含实用(发明)、外观设计及植物专利,此处的实用专利与中国的实用新型并不相同,美国并不保护实用新型专利。
④全审查制+临时申请:美国专利需要实质审查,且有临时申请的机会。
2.美国专利申请中的分案、续案和部分续案是什么?
答:就美国的专利制度而言,可以连续递交专利案件。在提交继续申请后,第一件专利申请称为母案。后续案一般分为三种:分案申请、连续案申请、部分连续案申请。三种案件的区别,特整理下表以供参考。
3.美国专利无效程序有哪些?
答:目前,美国专利无效大体分为行政途径、司法途径和准司法途径这三种。一般来说,采用IPR无效程序的情况较多,它是相对受欢迎的方式。
①行政途径。有AIA修改、IPR、CBMR、PGR。
②司法途径。指被控侵权人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无效。
③准司法途径。指被请求人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无效,由ITC判断主张权利的专利的有效性。
美国的专利申请相比我国,流程复杂且类目繁多。申请人一定要多方了解,严格按照USPTO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处理。有任何关于美国专利申请的问题,请联系小盟寻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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