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要求进行调整,2020年2月1日起实施。(注:之前海关对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详情请查看: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不再实施检验监管 |附调整表)继2019年12月26日,海关总署对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不再实施检验监管后,1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9号公告,对193个HS编码商品对应的监此次调整包括:对“4001100000”等2个海关商品编号(HS编码)项下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和进/出境植物、植物产品检疫。191个HS编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涉及商品包括天然胶乳、天然橡胶烟胶片等商品。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号(关于调整193个海关商品求的公告)编号项下商品监管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对应的监管要求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对“4001100000”等2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和进/出境植物、植物产品检疫。
二、对“4101201110”等191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的监管要求见附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