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的转凉,丝袜、连裤袜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现在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袜子的归类的吧先介绍四种产品。
1、不覆盖脚趾的连裤袜
归类思路:《税则注释》品目61.15的描述:连裤袜是从脚、腿一直到腰部、供下半身穿着的连裤袜及紧身裤袜,包括不覆盖脚部的。
子目6115.10所称“渐紧压袜类”,是指穿着这种袜子后,脚踝部的压力最大,压力沿着袜的长度向上至大腿递减,从而促进血液循环的一种袜子。
故该商品应归入子目6115.10的循序减压袜类。
2、不覆盖脚趾的长筒袜(覆盖脚踝和部分脚背)
归类思路:《税则注释》品目61.15的排他条款,本品目不包括:(四)护腿及裹腿(包括不覆盖脚部的“登山袜”)(品目64.06)。
《税则注释》品目64.06关于“护腿、裹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的描述:这些物品专门用于遮裹全部或部分腿部,有时还遮裹部分足部(例如,脚踝及脚背)。然而它们并不包覆整个足部,故与短袜及长统袜不同。
由此可见,品目61.15的袜类,除了连裤袜可以不包覆整个足部外,其他的袜类是需要包覆整个足部的。
以上商品,虽然其具有渐紧压缩功能,但由于其没有覆盖整个足部,也不是连裤袜,所以不是品目61.15的袜类,自然不能归入子目6115.10的循序减压袜类。应归入品目64.06的护腿产品。
3、护腿袜(覆盖脚踝和部分脚背,长及小腿)
归类思路:该产品符合品目64.04关于护腿的描述:遮裹全部或部分腿部,有时还遮裹部分足部(例如,脚踝及脚背)。然而它们并不包覆整个足部。
4、足套(覆盖脚踝和部分脚背,不覆盖脚趾)
归类思路:该商品长度不及小腿,故不能按照护腿产品归入品目64.06。且其不包覆整个脚部,不能按照袜类归品目61.15。故建议按照其他衣着附件归品目61.17。
由以上案例分析比较可得出:
Peter:151 0383 9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