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7月25日下午,商务部放出大消息,第十二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来了,将在上海举行,时间是7月30日-31日。
为落实两国元首大阪会晤达成的共识,中美双方牵头人将于7月30-31日在中国上海见面,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举行第十二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历次谈判一般都是在北京以及华盛顿,而这次地点定在上海。
近期美国突然将部分税号列入2000亿美元向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的清单中。主要涉及产品:木及木制品196个编码、2209项下2个编码,预计原木及家具出口等,将受到较大影响。
如有出口美国业务的外贸企业,请特别留意。据了解,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曾于2018年9月发布通知,其中单独说明会有商品额外列入到加征清单的事宜。
但此前,相关部门和媒体都未对此进行关注和报道,导致众多外贸企业并不知情。
此次增加商品被加征关税,可能带来的影响包括:
企业出口前按原美国加征清单查询,未核实到新的加征信息,已出运的在途货物面临加征关税的风险。
已签订贸易合同或已预付部分货款的企业,面临巨额加征关税,若放弃出口,可能遭美国进口商起诉合同违约。
被命中新列入加征产品清单的企业,将面临出口受阻。
中美经贸磋商地点为何定在上海?
商务部:上海具备良好条件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25日回答新一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为何定在上海而非北京时说,在不同地点磋商“十分正常”,上海具备开展磋商的良好条件。
商务部:重启经贸磋商与贸易采购没有直接关系
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为了更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中国一些企业有意愿继续自美进口部分农产品,已经向美国供货商询价并将签订购买商业合同。有关采购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市场规则进行,重启经贸磋商是两国元首大阪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与贸易采购没有直接关系。中国对优质农产品市场需求潜力很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规定研究部分农产品排除问题,并且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提出的关税排除申请进行评估。
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双方牵头人两次通话
7月9日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应约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通话,就落实两国元首大阪会晤共识交换意见。商务部部长钟山参加通话。
7月18日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应约与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财政部长姆努钦通话,就落实两国元首大阪会晤共识及下一步磋商交换意见。商务部部长钟山等参加通话。
两国元首大阪峰会后
中美之间发生了什么?
6月底,大阪G20会议的中美元首会晤中,双方同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重启经贸磋商,美方表示不再对中国出口产品加征新的关税,两国经贸团队将就具体问题进行讨论。
其中有几大要点回顾一下:
一是美方表示不再对中国出口产品加征新的关税。
此前特朗普威胁要对3250亿美元中国出口美国的产品征收25%的关税,而在美国国内已经就此举行了7天的听证会。在两国元首会晤之后,特朗普在记者招待会上确认,暂时不会上调剩余3250亿美元产品的关税。
二是双方同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重启经贸磋商。
在上一轮中美磋商暂停时,刘鹤副总理表示中方需要一个平等的、有尊严的合作协议,这是中方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而特朗普表示和中国的谈判将会继续展开,这意味着美方尊重了中方的核心利益。而在新华社的报道中,也确认了美方愿同中方达成彼此都可接受的贸易协议。
三是特朗普同意美国的公司继续向华为出售零件。
此前美国商务部在5月份将华为公司列入“实体名单”,禁止美国企业与华为合作。而在记者招待会上,特朗普说华为问题要到最后才有答案,但是至少他会允许美国的企业向华为出售零件。
7月4日,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目前双方经贸团队一直保持沟通。如果有进一步信息将及时发布。
高峰表示,中方始终认为,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人害己,最终伤害的会是美国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也给全球经济带来不确定性,甚至造成衰退性影响。
美国对中国输美商品单方面加征关税是中美经贸摩擦的起点,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加征的关税必须全部取消。中方对此的态度是明确的、一贯的。
7月21日,据央视新闻,中美双方正在落实两国元首大阪峰会期间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
近期,美方宣布对110项中国输美工业品豁免加征关税,并表示愿意推动美国企业为相关中国企业继续供货。
有关方面表示,已有有关中国企业根据国内市场需要,向美国出口商就采购农产品询价,并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相关规定,申请排除对拟采购的这部分自美进口农产品加征的关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企业提出的排除申请进行评审。
据了解,为满足中国消费者需要,有关中国企业有意继续自美进口部分符合国内市场需求的农产品。中方有关部门表示,希望美方与中方相向而行,切实落实美方有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