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35日,海关总署政法司召开海关立法工作企业座谈会,政法司王军司长、曹大海副司长等领导出席,来自北京、天津、上海深圳杭州、无锡、青岛等地的近二十位代表参加座谈。

座谈代表发言积极,涉及多个海关业务领域,列举实例有血有泪,提出建议具体明确。政法司领导认真听取代表发言并逐一予以回应,坦诚开明,存在问题不回避,实际困难不掩饰。会场气氛热烈融洽,原定结束时间被延后了一个多小时,大家仍然意犹未尽。

座谈代表中有世界500强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报关企业、物流企业、律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企业和行业协会、论坛等,发言内容围绕海关改革和立法工作的热点以及企业的痛点展开,丰富且细致,深受启发。

以下几个话题,是个人印象较深的,不是代表发言或者政法司领导回应的记录,只就话题谈一点个人受到的启发。

一、查验异常处置系统

座谈会前一天,睿库中心江小平老师的一篇《请把知情权交还给企业》引爆业界,无论是进出口企业、代理企业,还是海关内部,无不为文中反映的现象、背后的症结和解决的建议之准确、及时和针对性而击节赞叹。

座谈会当天,文章反映的查验异常处置系统参数设置与法律法规不符的问题成为全场焦点,所谓有血有泪的实例大多来自这个话题,而提出的建议则包括了容错机制、设定一定比例作为触发处罚红线等。

关于这个话题,我之前了解的全部内容都没有超出文章的范围,正如文章指出的,查验异常处置系统所依凭的法规规范似乎存在将内部文件规定直接转换成系统参数;越过立法程序,对法规条文直接进行细化、具体化的参数设置以及变更原有法规制度等若干个方面一些明显的瑕疵

而在座谈会现场听到的一些实例则加深了对瑕疵影响的认识和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的理解。

话题之所以成为话题,并成为焦点,当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某一个方面的原因,如果想避免成为焦点、成为话题,也需要多个环节、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以这个系统为例,最初制定内部文件时是否经过合法性审查?将规定转换成参数的过程中可有人问一句有没有问题?执行环节可有对文件与法规是否一致的怀疑?听到企业喊疼时是寻根问源还是让企业闭嘴

可以想象到的正向解决路径,自然是从源头内部文件制定环节开始,即使前一个环节存在问题,后一个环节及时发现的话,都不致于最终爆发出来,而现在却是从最后一个环节反映出问题,反向寻求解决方案,只能推测正向顺序的各个环节都错失了让问题不成为问题的机会。

这个话题对个人的启发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对一些直觉不靠谱的话是一笑置之,还是探究背后的缘由,不同的态度可能带来悬殊的结果。由于查验异常处置系统引发的诸如史上最严海关监管等声音在网上出现一段时间了,因为对其中一年之内3次查验异常就要转缉私的说法一看就知道没有法律法规出处,所以想当然地以为又是有人别有用心散布以图利,有人问到就解释一下,没人问也不去深究。而江小平老师面对企业的反映,深入探究背后的缘由,一番抽丝剥茧下来,问题、原因、症结和建议一并呈现出来,从中受益的岂止是喊疼的企业,同时也解开了很多基层海关关员的疑惑,帮助海关找到依法行政方面的一个隐患并给出药方,善莫大焉。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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