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利好·重磅出击
1.现行监管政策延续
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 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2.适用范围扩大
同时,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
3.扩大商品范围,提高上限额度
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扩大享受优惠政策商品范围,新増63个税目商品,井将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毎人每年2万元提至2.6万元。
4.政策支持到位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研究完善相关出口退税等政策。
5.加强风险管控
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加强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和支付、物流服务商等责任落实,强化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维护公平竟争市场秩序,保障消消费者权益。
37个跨境进口城市
这次政策扩大跨境试点城市,前面15个跨境进口试点,加上后面22个跨境综合试验区,一共有37个城市可以做跨境进口试点,也就是可以开展跨境进口1210。
37个城市可以说是覆盖了全国重点区域,政策相当于全面普惠了,会有更多地方和城市企业参与进来。
对厦门跨境电商产业而言,期盼已久的保税备货模式将顺利落地,意味着厦门市民日常海淘的进口商品将不再局限于从海外跨境直购或绕道国内其他城市邮寄,而是可以直接从本地保税仓库发货。
这次政策的出台意味着保税备货模式的落地,补足了厦门在跨境进口试点方面的政策短板,拉平了政策距离,为厦门跨境电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
保税备货模式,通关监管方式为1210,采用的是试点货物暂存,即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下单之后,货物直接从保税仓发出,避免了国际运输线上的时间,让消费者能够更快取到货物。
厦门拥有良好的贸易基础以及海陆空物流通路优势,但由于政策上的不匹配,跨境电商产业起步较晚。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把跨境电商作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通过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引进龙头企业、配套扶持政策等措施,加快培育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