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荷兰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荷兰商标异议的受理机构是荷兰知识产权局(BOIP)。BOIP是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比荷卢地区商标和外观设计的注册登记。BOIP总部位于海牙,官方语言为荷兰语和法语。
二、荷兰商标异议提出时间
BOIP公开商标申请后,任何人可在2个月内提出异议,反对该商标的注册。异议人可以在线申请或提交纸质的异议申请,并需缴纳异议费。
三、荷兰商标异议申请依据
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2.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4.恶意注册;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四、荷兰商标异议流程
BOIP公开商标申请后,任何人可在2个月内提出异议,反对该商标的注册。异议人可以在线申请或提交纸质的异议申请,并需缴纳异议费。
商标申请人和异议人将首先获得自行解决问题的机会。如果不能达成和解,BOIP将在双方均提交答辩意见后作出决定。
BOIP首先审查是否应受理异议,受理要求见《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实施细则》第1.18条。
如果BOIP决定受理异议,将通知异议人和商标申请人。
异议人和商标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2个月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放弃异议。如果提交证明材料,BOIP应将异议人的证明材料转交给商标申请人,商标申请人有2个月的时间进行书面答辩并提交使用相关标志的证明。(参见《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实施细则》第1.29条)
BOIP如果认为异议成立,可驳回商标申请或要求申请人对所申请商标进行修改;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则驳回异议。
针对BOIP的决定,各方可向上文所述的上诉法院提出起诉。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商标申请可以使用BOIP的官方语言——荷兰语和法语,也可以使用英语。如果申请人使用英语,而异议人不同意使用英语,那么异议程序需要以荷兰语或法语进行。如果之后发生诉讼,则需要使用相关司法机构的官方语言
一般情况下,从商标被提异议到商标局做出异议决定,大约需要6到12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