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需求日益旺盛,且在“一带一路”的推动下,越来越多中国企业选择在境外寻找发展机遇。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办理ODI备案成为了很多中国内地企业开启国际化战略的第一步。
无论是境外上市还是境外投融资,境内企业若想开展境外投资活动必须办理境外投资核准/备案(实践中简称“ODI备案”),获得相应证书。
ODI,即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境外直接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ODI备案作为企业合法开展境外投资或境外上市的合规途径之一,对于中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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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I备案相关要点
一、两委审核要点
1.项目真实性审查:仅有初步投资计划远远不够,各地两委审核愈发严格,要求企业详细说明对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
2.资金来源与使用审查:确保资金来源真实合规,且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
企业应提前规划境外投资实施计划,包括境外公司架构搭建、时间表、资金使用计划、人员招聘或外派计划以及当地业务开展计划等,因为两委将根据行业、目的国和运营模式等因素进行综合审核。
二、申报路径选择
1.因素影响路径:企业性质、投资金额、投资地区和行业等因素会导致 ODI 申报路径和流程存在差异,不同路径所需申请材料和流程各不相同。
2.路径选择不当的后果:错误的申报路径会延长项目申报周期。
例如,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与地方企业的 ODI 备案登记主管部门不同,中央企业子公司需在立项初期完成内部合规流程,且有特定的辨别要件。
地方国有企业则需根据自身合规要求取得内部审批、董事会决议及国资委批准函。
企业在准备阶段应提前梳理架构,确认申报路径,或寻求专业机构协助。
三、联合申报要点
1.主申报人确定规则:当多家境内企业共同投资境外项目时,需注意主申报人的细微区别。一般由投资额较大一方(或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作为主申报人向发改委(或商委)提出核准、备案申请。
2.特殊情况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如共同投资红筹架构境外融资层或并购参股境外企业时,可能出现出资金额最大方与完成融资后持股比例最大方不一致的情况。参与联合申报的企业需明确主申报人,做好沟通衔接,妥善保存申请材料和批复证书。
四、境内外联动考量
1.目的国法规差异:不同国家法律法规不同,公司设立要求各异。如印尼要求外商投资公司至少 2 名股东,欧洲部分国家需先开立银行账户预缴注册资本验资。
2.系统性规划的重要性:ODI 备案需综合考虑境外当地合规要求,企业应提前进行全面调研,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和注册流程。
对于布局多个国家的企业,建议聘用专业服务商,以获取本地知识和协同项目管理,确保合规顺利完成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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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海印尼ODI备案案例分享
①合规出海,ODI备案程序不可少
对于中国出海企业来说,出海前的最重要一步监管合规程序就是ODI备案。国内企业境外投资,不论是新设公司、新建项目还是并购境外公司股权,只要涉及直接(直接投入)或间接(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ODI)的备案手续。
ODI备案主要包括:
1)出海企业向发改委申请对外投资项目备案并取得《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2)出海企业向商务部门申请境外投资备案并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企业向外汇局申请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及备案并取得《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其中,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境外投资申请表、企业内部决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财务报表和境外公司章程等。
对于绝大多数出海企业都不是一次性完成其全球化业务布局,而是把新加坡或香港作为其东南亚投资的首发站,从而进行整体规划和境外投资。通过设立新加坡、香港公司控股印尼公司的好处和原因在于:
1) 通过新加坡、香港对外投资享有税收优惠。新加坡和香港都有着广泛的避免双重税收协议(DTA)政策。
以新加坡、香港公司作为中间控股公司,可以更好避免双重征税,减少预提税及享受税收优惠等,从而降低企业投资和经营成本,为中国企业出海投资节约成本。
2) 新加坡和香港对外商投资监管政策比较宽松,对外商投资无特殊要求或设置特别法定义务。
通过新加坡、香港公司投资东南亚国家,可以减少外商投资审查、资金监管、外汇管制等方面的政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