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表展示了折叠式电动洗衣机和折叠式电水壶的示例
这些产品属于现有受控商品(CG)类别中洗衣机和液体加热器具的定义,但可以折叠以减少储存或旅行时所占用的空间。
折叠式电动洗衣机和折叠式电水壶被视为受控商品(CG),并受《消费者保护(安全要求)条例》(CPSR)的监管。这些折叠式产品与其传统的不可折叠产品具有相同的功能。
从2025年2月17日起,折叠式电动洗衣机和折叠式电水壶需要在CPSR下注册,并贴上安全标志后方可在新加坡销售。这些产品应符合与其传统的不可折叠产品注册要求相同的安全标准:
折叠式洗衣机需符合IEC 60335-2-7标准,该标准是电动洗衣机注册的适用IEC标准。
折叠式液体加热器具需符合IEC 60335-2-15标准,该标准是电水壶注册的适用IEC标准。
此外,建议这些受控商品(CG)的供应商在产品上加入清晰且显眼的警告,提醒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以及使用后短时间内不要折叠这些电器。
常见问题
Q:注册供应商(RSes)是否可以在2025年2月17日截止日期前,向合格评定机构(CAB,认证)申请注册折叠式电动洗衣机和折叠式电水壶?
A:可以。
Q:折叠式电动洗衣机和折叠式电水壶的安全标志注册应使用哪个版本的安全标准?
A:折叠式电动洗衣机和折叠式电水壶需要遵守与传统(不可折叠)电动洗衣机和电水壶相同的安全标准。折叠式电水壶必须符合的最低安全标准版本是IEC 60335-2-15:2002,折叠式电动洗衣机必须符合的最低安全标准版本是IEC 60335-2-7:2000。
Q:尚未获得安全标志注册的现有折叠式电动洗衣机和/或折叠式电水壶是否可以继续供应?
A:建议供应商尽早启动测试、认证和注册流程。CPSO将从2025年2月17日开始进行积极执法,届时所有在新加坡零售或广告宣传的折叠式电动洗衣机和折叠式电水壶必须拥有有效的安全标志注册。
Q:注册供应商是否有渠道向CPSO反馈该监管决定?
A:请向CPSO提交书面反馈并提供详细信息。任何此类反馈/申诉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