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CPSCASTM标准ASTM标准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公布了直接规定修订版,以纳入针对全尺寸婴儿床、婴儿车以及婴儿摇椅的ASTM标准的版本。
对美国婴儿床检测ASTM F1169标准介绍,ASTM F1169首次发表于1988年,以16CFR1508为参考。ASTMF1169中新增一些要求,包括角柱延长的尺寸,床垫支架体系的要求和婴儿栏杆的性能要求等16 CFR1508中没有涉及的方面。
全尺寸婴儿床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在2019年7月23日发布了直接终规定16CFR 1219,对全尺寸婴儿床的安全标准进行了修订。该规定整合了版本ASTMF1169-19(全尺寸婴儿床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没有任何修改,将于2019年10月28日生效。
该标准将全尺寸婴儿床定义为“一种家庭使用的旨在为婴儿提供睡眠空间的床,其内部长度应在±2英寸(±5.1厘米)范围内,宽度尺寸应在5.7英寸内。”
婴儿手推车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2019年8月2日发布了直终规定16CFR 1227,对婴儿车的安全标准进行了修订。该规定整合了版本ASTMF833-19(婴儿车的标准消费者安全性能规范),没有任何修改,将于2019年11月5日生效。
该标准将婴儿车定义为“通常用于运送婴儿的轮式车辆,婴儿通常处于躺卧状态。动力由推动或拉动附接到车辆的手柄的一个或多个人提供。婴儿车可以折叠起来存放。”该标准将婴儿车定义为“通常以仰卧或半躺的姿势运送婴儿或儿童的轮式车辆。动力由一个以步行速度移动同时推动与婴儿车相连的手柄的人提供。婴儿车通常可以折叠起来存放。婴儿车通常适用于婴儿期到36个月大的儿童。”
婴儿摇椅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2019年9月6日公布了直接终规定16CFR 1229,对婴儿摇椅的安全标准进行了修订。该规定整合了版本ASTMF2167-19(婴儿摇椅的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没有任何修改,将于2019年12月14日生效。
该标准将婴儿摇椅定义为“一种独立式产品,用于支撑乘坐者处于斜躺的位置,并借助看顾者或其他方式在座位上摇动。这些产品适用于未有能力在无人协助下坐起来的婴儿(约0至6个月大)。”
ASTM F1169标准适用于在家里使用的设计供婴儿睡觉的全尺寸童床。ASTMF1169安全规范制定了性能要求和测试步骤,以确定美国全尺寸婴儿床的结构完整性、解决角柱延长的设计要求以及警示标签和指示材料的要求。
ASTM F1169标准测试项目:
1、木材上的毛刺和木屑
2、小零件
3、角柱
4、板条结构
5、床侧边配置
6、全尺寸婴儿床-尺寸
7、床部件之间间隙
8、脚趾踏板
9、五金件和紧固件
10、玩具
11、记录保存12、锐利和锐利边缘
13、开口
14、剪切
15、标识
16、绳索长度
17、为储存或运输的可折叠童床
18、塑料出牙扶手测试要求
19、童床侧边锁定测试要求
20、床垫支撑系统垂直冲击测试要求
21、床垫支撑系统测试要求
22、床侧板测试要求
23、板条强度测试24、切口
25、附件诱入
26、床垫支撑系统开口
27、标识和标贴
28、说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