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的定义
MSDS的英文全称为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直译为“物质安全数据表”。由于化学品运输基本都需要提供MSDS报告,MSDS报告基本都是针对化学品的,因此也叫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叫法不同,实质一样。
国外一些欧洲国家习惯叫做SDS(Safety Data Sheet)——安全数据表——把Material去掉,感觉范围更大,因为事实上不仅仅是材料Material才需要,含有某些材料Material(特别是含有化学材料的)其他产品也需要提供MSDS,所以叫做SDS似乎更准确。
也有人说MSDS是以前很普遍的叫法,现在基本都改称为SDS了。总之,无论SDS还是MSDS,所指的都是同一种文件。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简称GHS,又称“紫皮书”)是由联合国于2003年出版的指导各国建立统一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因此也常被称为联合国GHS。
二、马来西亚GHS法规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标准内容
马来西亚GHS法规是依据联合国GHS第三次修订版编制。马来西亚OSHA在2013年10月11日发布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标签与SDS》(CLASS2013)法规,于2015年4月份正式实施(物质:2015.4.17。混合物:2015.4.17)。法规的目的在于要求化学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进行分类,标签和包装化学品,并根据行业行为守则(ICOP)编译安全数据表。
(ICOP)守则为MSDS的提供了详细的分类和标签的制作准则。
(ICOP)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化学物质的分类清单。
第2部分:化学物质(混合物)的分类。
第3部分:危险公示信息:标签和安全数据表。
第4部分:商业机密信息。
马来西亚GHS法规和MSDS标准内容的分类:
MSDS中如有包含(ICOP)第一部分化学物质分类清单上的物质,必须按照其分类列表进行分类。
虽然马来西亚的GHS是基于联合国GHS第三版修订但是细节上还是有所不同的,例如以下这些分类在马来西亚是不采用的:
马来西亚未采用的分类
危险种类 | 危险类别 | 代码 | 健康危险的危险说明 |
易燃液体 | 4类 | H227 | 可燃液体 |
急性毒性 | (经口)5类 | H303 | 吞咽可能有害。 |
(经皮)5类 | H313 | 皮肤接触可能有害。 | |
(吸入)5类 | H333 | 吸入可能有害。 | |
皮肤腐蚀/刺激 | 3类 | H316 | 造成轻微皮肤刺激。 |
吸入危险 | 2类 | H305 | 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有害。 |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险 | 2类 | H401 | 对水生生物有毒。 |
3类 | H402 | 对水生生物有害。 |
马来西亚GHS法规和MSDS标准内容的标签:
危险图标:参照联合国GHS统一标准。
预防语句:参照欧盟。
字体大小:7 points
象形图大小:最小(10 mm x 10 mm)
小标签(≤125ml):危险和预防语句可以省略。
标签语言:在马来西亚英语和马来语都可以使用。
标签尺寸大小参照下表:
包装容积 | 标签尺寸(mm)(最小) |
未超过3L | 52×74 |
超过3升,且未超过50升 | 74×105 |
超过50升,未超过500升 | 105×148 |
超过500升 | 148×210 |
物质安全数据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编写:
马来西亚的MSDS标准格式和大部分国家一样也是由16个部分组成的。
MSDS编写语言可以使用马来语或者英语。
MSDS中化学物质信息除了CAS号外还可以填上其他特殊标识符(例:EC.NO)。
产品中涉及商业机密的化学有害物质填写规范:
如果供应商产品中有危险化学物质成分而这种(几种)成分又是商业机密该如何填写产品成分信息呢?
如果省略这些物质名称,这些信息可以替换为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
例如:
名称 Name | 同系物或同分异构体等等 Family sub-family | 通用名称 Generic Name |
1,4-dihydoxybenzene | 604: Phenols and derivatives | Phenol derivative |
Butanols | 603: Alcohols and derivatives Aliphatic alcohols | Aliphatic alcohol |
成分也可以以一个浓度范围的形式体现在物质安全数据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上。
例如:
<1% |
1 to <3% |
3 to <5% |
5 to <10% |
10 to <30% |
30 to 60% |
>60% |
注意:如果当混合物分类是,物质如果以一个浓度范围体现的话,分类考虑的浓度必须是最高的(例如:乙醇:20%-40%,那混合物分类时就以40%考虑)。详见:(ICOP)第四部分:商业机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