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LP法规(Classification, labeling and packaging)即欧盟1272/2008号法规,全称为物质和混合物(配制品)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同时,CLP法规也是全球统一的分类与标签系统(GHS)在欧盟的具体体现,已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经过多个版本的修改后目前CLP法规所对应的GHS版本为第五版。
新的(EU)2020/878 法规相比之前SDS要求的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1. SDS格式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修订版7和8保持一致。 2. 在SDS第1节中增加混合物唯一的配方标识符(UFI)(如有);如果安全数据表涉及一种或多种纳米形式,或包括纳米形式的物质,则应通过在SDS第1节中的产品标识符中使用“纳米形式”一词来表示。 3. 在SDS第2节危险识别信息中强调物质是否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 4. 根据CLP 1272/2008的规定,增加特定浓度限值(SCL),乘数因子和急性毒性估计值(ATE)。欧盟(EU)2020/878 REACH法规SDS安全数据表哪里做最好? 新法规(EU)2020/878一般要求详情: 以下是两个常规要求: 1. 安全数据表中使用的语言应简单、清晰和精确,避免使用行话、首字母缩略词和缩写。不得使用诸如“可能危险”、“对健康无影响”、“在大多数使用条件下安全”或“无害”等陈述,或任何其他表明该物质或混合物不具有危险性的陈述,或与该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不一致的任何其他陈述。 2. 安全数据表的所有页面,包括任何附件,均应编号,并应注明安全数据表的长度(例如“第1页,共3页”),或指示后面是否有页面(例如“下一页继续”或“安全数据表结束”)。欧盟(EU)2020/878 REACH法规SDS安全数据表哪里做最好? 第1节:物质/混合物的识别 纳米形式的物质:如果安全数据表涉及一种或多种纳米形式,或包括纳米形式的物质,则应通过在SDS第1节中的产品标识符中使用“纳米形式”一词来表示。 唯一公式标识符: 如果根据法规(EC)No 1272/2008附件VIII第5部分A部分第5节,混合物具有唯一的配方标识符(UFI),并且UFI在安全数据表中注明,则应在第1节中提供UFI。 第2节:危害识别 通过供应链的内分泌干扰物的沟通将得到改善。不仅应在第2.3节其他危害中提供关于该物质是否符合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非常持久性和非常生物累积性标准的信息,还应提供关于该物质是否被列入根据第59条第(1)款制定的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清单的信息,以及该物质是否被确定为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物质。 对于混合物,应提供混合物中浓度等于或大于0.1重量百分比的每种此类物质的资料。 |
CLP SDS介绍、山东哪里做MSDS?
SDS(Safety Data Sheet,安全数据表),是危险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安全数据表按法规要求向客户提供的一份关于化学品组分信息、理化参数、燃爆性能,毒性、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方式、存储条件、泄漏应急处理、运输法规要求等16项内容信息的综合性说明文件,也是欧盟REACH法规强制要求的信息传递载体之一。